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离奇的绑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离奇的绑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公交上播放的“请主动给老弱病残孕让座”这句话有没有(法律)逻辑矛盾?
没有也不存在什么逻辑上的矛盾的,这是一种公德宣传,即不带有法规上的强制性,又不带有道德上的强迫性,充其量只是一种呼吁,希望引起人们的注意。至于让不让座各随其便,那是每个乘客的个人自由,任何人都没有强迫他人让座的道理,因为公交车属于自然公众场合,没有按票就座的规定,座位一直是在按照先来先得的俗成原则乘车的,根本原则上不存在谁侵犯谁个人权利的问题(除专供老弱病残及孕妇以及乘务员的座位之外)。
咋一看,还真得似乎有逻辑问题,但仔细分析起来却并没有问题。之所以引起质疑,可能的原因集中在以下几点上:
一是"主动"和“让”之间意思似乎有重复之处――既然“让座”,就应该是主动的,其实不然。在一般情况下,让座确实是主动行为。但从逻辑上讲,也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在某种场合下,或许会有第三人给出提醒:“请这位同学给这位老人让个座!”
二是“老”和“弱”之间在意思上似乎有重合之处。其实不然,从逻辑和现实生活中看,有些老人虽老但身体甚至比一些小伙子还好;而有些弱者虽然身体好,同时年龄也不大,例如儿童。
三是问题提到的五类人中没有包括儿童(婴儿),似乎是漏项了,其实没有。应当被列入其中的幼年人是被归在了“弱”者一类。同时,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界定,未满18岁者都被称为儿童。显然,有一部分大龄儿童不仅不是被照顾的对象,反而最应该是主动让座的群体。
没有矛盾!因为公共交通是大众公益事业,公共車上设座少,站位空间大。座位就是为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人而设。不属于上述方面的人士坐着,遇到老弱病残应该主动让座,这既是规范也是公德问题。車上的提示是正确的。
有这句话,既有道德的成分,也有法律的成分,就看你当地公交车上的设置了。
以广州为例,公交车上通常有两种颜色不同的座位的,通常前半部分的座椅印有老,弱,病,残,孕专座字样。后半部分的座椅没有印字的。当地年轻人先上车的,一般很知趣不会去座前面印字的座位的。除非车上人少有座位,才会坐印字的,当有符合五种条件的出现,绝大多数都会自觉将印字座位让出来。我觉得,对印字座位来说,是有法律或制度层面的意义的,当印字座位都坐满了合条件的人后,对坐后面普通座位的人来讲就算道德层面的建议。让不让,无可厚非。
不过,讲实话,后面的普通座位,你就算让座,其实那五种人都多数不愿意座的。坐过广州公交车的基本都会明白。
属道德范畴,让是情,不让是理。如果强制别人让或老人当成理所当然,同样不道德。我也是78岁的老人,还能站,绝不要年轻者给我让位,因为老者在一天中最充裕的是时间,如果此趟车挤你可坐下一班,此线挤可坐别的线转车,我细心观察实际上老人80%是能站的,如实在站不了可以打的呀!真正需要的是抱婴者、孕妇,我见了也会主动让。
如何看待法律上的“不知者无罪”?
法律摆在哪里!国家最高权利机关制定!公民在法律的“红线”范围内从事社会活动!无论你知与不知!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据说,我们本地有一个乒乓球运动员入籍东南亚某国,后来他不太守纪律,加之技术有所退步!将要被该国家队除名!他妈妈连忙过去!并且对该国的体育官员送了一点“意思”!被该国“廉政”官员逮住!羁押后并判了刑!
不懂法!或对法律一知半解!并非不受法律追究!“遵纪守法”是永恒的真理!同时,我们应该多学法!多懂法!政法部门亦要多宣传法律!普及法律!让法律深入人心!为建设“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法治社会而努力奋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讲堂离奇的绑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讲堂离奇的绑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