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法律讲堂,法律讲堂欺骗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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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管道爆裂,供暖公司和小区物业相互推卸责任,这个问题究竟是谁来管?

供暖管道爆裂,导致停供事故,是供暖公司还是物业承担责任?

欺骗法律讲堂,法律讲堂欺骗的结局

供暖管道施工质量的质保期一般为两个采暖季。如果在此之期间,出现爆管,责任一般应由原安装施工单位负责。
现在全国各地的供暖方式不是很相同,对于集中供暖来说,一次网供热的介质有热水和蒸汽两种。管理方式也区分类似半包和全包区别。

半包的方式是供暖公司将热水或者蒸汽供至小区换热站,按照供暖协议的要求,保证流量和温度即算完成合同约定。自换热站始至用户终端皆由物业负责维护。

全包的方式是供暖公司负责至用户终端,保证供暖温度,一切的全过程其全负责。物业在此项事务服务中不承担任何责任。物业责任仅仅是在出现供暖事故抢修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协助。

由以上可知,在供暖期间出现爆管事故,责任的界定在于物业和供暖公司签订的是何种合作方式。

一般来说,这种事件是可以避免的,在供暖季之前,无论是半包和全包,物业公司或者供暖公司应提前对小区内的系统安全性能进行全面的测试,包括打压及检修线路阀门,在采暖期间将可能出现的渗漏点及锈死阀门等维修更换

如果排除阀门及管件的安装质量问题(也会出现在调试运行过程中,出现压力过高导致爆管,这种就是属于维护责任),在采暖期间,小区出现的二次网供暖设施设备的故障应由物业公司(半包)或供暖公司(负责)。

对于业主来说,只需知道爆管事故由供暖方负责即可,即谁收钱谁负责。至于是物业还是供暖公司或者是开发商的施工单位负责,由其相关单位自行确认责任,并按照惯例向受损业主进行赔偿即可。

供暖管道爆裂责任划分我来说说了,第一,说管道的归属,我们大家都知道,热能属于商品,在管道时属于半成品,只有到了用户家里才是成品,有的城市设置了计量器具有的没设置,那么不管设置与否,暖气只有进入了用户家里才具备了是合格商品的一个最重要的属性,就是用户已经把这个特殊商品买到家了,这么说通俗易懂吧?所以,我的第一个观点就是:热产品的销售单位是它的责任人,至于温度达标问题不在本次问答范畴不予叙述。

第二,说物业的责任问题,这里面该是有了侵权责任,因为题主没说得很清楚所以我只能按照我的思路去想,这里应该是出现了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的瑕疵,诸如施工或服务管理不善损坏了管道,如地沟漏水,施工碰撞,等等如果是上述或由于物业服务管理造成的侵权则应当由物业企业承担赔偿责任,这里所说的赔偿责任而不是维修责任。第三,说了上述两个观点,题主应该明白了基本原则,那么本次事故该怎样处理?我说很简单,尽快恢复供热为主,责任另行划分!事情再大大不过百姓供热,供热企业首先就应当尽快恢复供热,然后通过其他方式主张侵权责任。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专业经营单位应该对专业设备进行维修维护和保养.并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如需要委托物业代为收费的,需要签订委托合同并明确劳务费用.但不得向业主加收费用。因此与物业无关。

为什么有的人喜欢通过去告别人谋取自己的利益?是什么样的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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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场,经常会碰到喜欢告状的人,大家对此都颇为反感。让我们一起来分析一下这些人的心理。

一、嫉妒心理。人怕出名猪怕壮,当一个人在工作中小有成就的时候,就会招来有些人的白眼。这些人不在自身找原因,而是羡慕嫉妒恨。

举个例子。同学甲和同学乙毕业于同一所学校。在学校读书时,二人不分上下。毕业后分到同一个单位,三年后,同学甲被提升为主管,成为同学乙的直接领导。

同学乙心里很不服气,凭什么你就比我强?对同学甲心生妒忌。同学乙忽略了一个问题,每天下班了,他去跟朋友聚会,喝酒,同学甲还在办公室加班;周末他出去逛街,游玩,同学甲却去培训班上课。

典型的只看见贼吃肉,没看见贼挨打。

一次,同学甲在工作中不小心做错了一件事,同学乙马上去告诉公司老总,让公司老总把同学甲好一顿训斥。

二、自卑心理。由于自己在业务方面或是能力方面不如人,就会产生自卑心理,而自卑心理又有可能导致畸形思维。

这种畸形思维有三种走向,一种是怨天尤人,破罐子破摔,就此萎靡不振。另一种是找准一切机会拆台,不惜用告状的手段来达到个人的目的。还有一种就是通过自身努力,不断学习,不断提升自己,使自己走出自卑的阴影。

以上三种走向,第一种和第三种不是我们要讨论的问题,就暂且搁置。我们只讨论第二种走向。

这种人明显的有一种倾向,就是我工作的不好,你也不能好;我生活的不好,你也不能好。大家都不好,可以;你比我好,我就会不舒服,就是典型的“不患寡而患不均”。

这种人从来都不是纵向比,而总是横向比。自己跟自己比,一天比一天好就是进步,跟别人比,永远都有比你强的,怎么能够得到满足?

三、狭隘心理。爱告状的人一般来说,心眼都不大,对好多事情容不下。遇到问题,自己无法解决,又过不了这个坎,只能采取告状。


有的人告状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利益,可能是经济利益,也可能是政治资本。无论是哪一种,都让人不耻。

有的人告状是为了报复。因为我们在工作中难免有矛盾,尤其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矛盾,这次你批评了我,下次让我发现你有问题,立马举报。

这些都是因为心理狭隘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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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澄清的问题。

一、告状有错吗?

我们作为家长,在孩子去幼儿园受到小朋友欺负的时候,会常说的一句话是:“某某再打你的时候,你就告诉老师。所以孩子在幼年时期就已经接受这样的教育了。有错吗?

员工甲和员工乙在单位发生口角,吵得不可开交,最后导致扭打到一起。员工丙怎么都拉不开,赶紧去告诉领导,领导来了,才把他们拉开。有错吗?

打架的过程中,员工甲身体不如员工乙,明显吃亏。知道再吵再打自己还是要吃亏,只能去到领导那里去告状。有错吗?

当我们知道自己没有实力的时候,产生的结果必然就是告状。所以说告状本身并没有错。

二、没有告状,就没有包青天;没有告状,就没有法院。

既然告状没有错,那么问题出在为什么告状。如果是正当反映问题,我们说应当提倡,不能单纯的认为是错误的,领导就是用来解决问题的,没有问题的反映,没有需要领导解决的问题,那么要领导也就没有用了。

没有秦香莲状告状告陈世美,就成就不了包青天;没有百姓打官司,法院就关门了。

如果告状是为了谋取个人私利,为了报复,那么我们就坚决的鄙视。


敬请关注,我是吸清风饮甘露食五谷的凡人。

根据我在职场的经验,这种情况一般分三类:

一是他认为告密对你有坏处,同时对他有好处,可能你们当下有利益竞争,你应该能分辨出来,他属于坏人心态。

二是他不管告密对自己有没有好处,先把你慢慢弄臭了再说,这个一般是属于你们未来有竞争或则现在看不惯你,与你有矛盾,您应该可以分析出来,他们属于小人心态。

三是看不得你好,发现你好了后,就偷偷告密,还假装对你热情和友好,这个就是伪君子心态了,属于病态了。

希望能够解决你的问题,有需要再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欺骗法律讲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欺骗法律讲堂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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