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熟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熟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明辉教育怎么样,有谁去学过?
千万别去,我就是受害者,那的老师讲的简直太次了,我都能睡着了,当初报名的时候说的这好那好,报完名就不是那么回事了,我家是外地的,来的时候也不知道呀,长春有很多比较出名的会计学校,干嘛去那呢?还分配工作呢,啥也安排不了,根本就是骗人,那时候还不如不摊便宜找个正规的会计学习呢,价格贵点也无所谓,这样不是浪费我的宝贵时间吗?
追着彩虹的我们讲堂抱是第几集?
讲堂抱是在第20集。
剧情介绍
泛团收到了陈暮光的信息,他想见见泛团。陈暮光在车上睡着了,梦里梦到了高中生活的最后一堂课,他忍不住去抱了王老师,并在全班人的面前拉着泛团出去,在夕阳的见证下勇敢的抱住了泛团,还大胆表白泛团,告诉她喜欢她,泛团也很开心啊
女子误把小偷当丈夫发生了关系,最后还生了孩子,这算强奸吗?
当然算了。这个事还真有现实中的案例,在法律大讲堂中,就是讲了一对夫妻(李根子和黄玉霞),10年后,丈夫李根发现儿子长得不像自己,和妻子闹矛盾。做了亲子DNA鉴定,结果还真不是。二人回顾了一下,才发觉10年前夫妻二人闹矛盾,分房睡,当天晚上进了小偷,妻子以为丈夫服了软了,来讨好自己顺坡下驴。过来和自己发生关系,黑灯瞎火的,加上喝了酒,妻子还主动迎合了,共度云雨之欢乐,没想到,与她发生关系的竟然是小偷。所以妻子觉得自己的被强J了,就提起了公诉,10年的时间,还没有过追诉期。
案件过程
那么,怎么发现是小偷的呢?这是妻子,提到这10年多年来,自己从没有跟丈夫以外的男人发生过关系,怎么可能儿子不是丈夫的。越想越奇怪,思来想去才想到10年前一个雨夜,夫妻二人曾经吵架,说二人一回顾,妻子说你当晚就回来跟我云雨了,丈夫说没有啊,我在别的房间住的。为什么回顾以前,主要是回顾自己怀孕的那一段时间。因为儿子不是自己的当然要考虑啥时候怀的。
懂法
当天还进小偷了,因为自己的手机和钱包都丢了,自己还报案了。小偷当年也被抓了,还被判了罪。这么一对比,就大概率知道了。找到当年办这个案件的民警,警察调取了当年入室抢劫的人资料,这个小偷当年被抓了。后来在一处工地上,发现了这个小偷,经过对比DNA发现,就是这个小偷的儿子,然后认罪,被判刑10年。真是惊掉大牙。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十年前的真相
有人说为什么,你不还是迎合了吗,这是因为妇女以为是自己的丈夫,若是发觉不是自然会反抗,不能因为没察觉,就不算违背妇女意愿发生关系。这一切都是显得无巧不成书,记住了,即使是误把你当成丈夫了,你也构成强J罪。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如果妇女看清了你,不算丈夫,还主动和你发生关系,那就不算了。关键那天是和丈夫吵架,又喝了酒,还黑灯瞎火。
法律大讲堂
10年后才告发,真是被戴绿帽子都不知道,最后夫妻俩人还是决定养孩子,并对孩子保密。但心里肯定有了疙瘩,难以解开了。反正,回不到从前了。
蒙面者
以上仅供参考,欢迎留言讨论,感谢关注。详情可以参看CCTV的《法律大讲堂》之《十年前的真相》,里面有更详细的解释,这里就算是抛砖引玉,提供线索好了。
小偷被抓
感谢头条提问!
这种事不是个案,大概到处都有发生。我们这里也有这么一个情况,过去是生产队集体劳动,老公在外地工作。一天晚上,一个小愉去家里偷东西,看到床上睡着少妇,顿起淫心,上床干完活离开。
后来女人去柴场上问其他社员,问是否看到她老公,大家都说没看到,她不信,说明明刚才还在家的,这事才传开了,否则只有她和那小偷自己知道。那小偷是我镇上的一个惯偷,他儿子和我儿子还是同学,因为犯事被关进派出所,索性竹筒倒头子,把那睡女人的事也一鼓脑儿的说了出来。
看来这二件事同出一辙,不过一个没生孩子罢了。人们可能要猜想,这女人是否脑子有点不灵清?那你就想错了!这个女的还是赤脚医生,我们一个村的,可以说很熟。
至于为什么会发生这种情况?我的分析是女人春心萌动,耐不住寂寞,半推半就,欲拒还迎。正在想念之时,来个不速之客,正好解其饥渴,其他的都不在考虑之列。
如果说女人连老公和其他的男人都分不清?那只有她自己相信!各个人的生活习惯都是不同的,还有身体高矮胖瘦,男人的气息,怎么可能会浑然不知?反正我是不会相信的!
回到这个主题,是否属于强奸,我个人认为既不算通奸,也不算强奸,因为妇女没有丝毫反抗,那说明她是乐意的,所以说,没有违背妇女意志,就构不成强奸罪。至于生了孩子,那可以找这个男人索取抚养费,当然这要通过亲子鉴定。生了孩子你就得承担责仼,如果他不肯,可以去法院起诉。
如果找不到这个小偷,那一切后果自负,谁叫你松开裤腰带的?
以上我的回答,欢迎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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