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流产手术,法律讲堂流产手术引风波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流产手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流产手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于审判时流产的妇女,如果罪行极其严重,是否能够适用死刑?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法律讲堂流产手术,法律讲堂流产手术引风波

最高人民法院在法释【1998】18号《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对怀孕妇女因涉嫌犯罪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后,又因同一事实被起诉、交付审判的,应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

胎儿、婴儿是无辜的,妇女犯罪,罪不累于孩子。基于此,将流产的妇女视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更利于保护孩子的生存和正常发育。

我们《刑法》规定: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这里有几个点要注意。第一时间点上。这里的审判时,不是指我们法院开庭审理案件的这个阶段,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便已经计算到审判时这个时间点。客观说,在没有其他违法违规因素介入的情况,一旦被羁押,基本不可能有怀孕的情况出现。所以将这个审判时的时间点界定到羁押时,完全符合我们的实际情况和立法理念。

第二个,即便流程,也是属于怀孕的妇女。这个是有真实的案例出现。我记得应当是在严打期间。因为我们法律规定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那流产不就可以适用死刑?以致于当时出现有的办案人员将孕妇强制流产。所以从维护妇女权益,也避免这类情况出现,我们明确规定流产仍然属于怀孕的妇女。

第三个,不适用死刑,也包含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从刑罚来说,死缓不是独立的刑罚,属于死刑的一种。所以不适用死刑,自然也包括不适用死缓。

恶意害人流产,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首先要鄙视、谴责这种恶意伤害孕妇的人!这种情况,一般都会按故意伤害罪处理,多数情况下会判刑。前提是有充分的证据证明。

一般,导致流产也需要进行划分,依据伤害程度来判断故意伤害罪的判罚轻重:

假如怀孕时间比较短,胎儿还没有成型,那么判罚可能会轻一些,如果有医院证明对你有利的话,大概会判处对方3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胎儿已经成型,那么会根据医疗鉴定,对嫌疑人进行着重判处,可能会定为致人重伤,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有一点说明,在这一期间,正在进行重点“打黑”的时候,多数恶性案件都会加重处理。希望法律会还你以公道。

女死刑犯在行刑前一晚发现怀孕,第二天又流产了,会被执行吗?

女死刑犯在行刑前一晚发现怀孕,第二天又流产了,会被执行死刑吗?

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发生,毕竟在看守所里面,你难道是无性繁殖?

好吧,就算你有逆天能力,并且真的在行刑前一天怀孕,那么,会怎么样?

首先,恭喜那个女犯!只要被发现怀孕,就已经不再担心死刑了!

因为,我国的法律已经有明确规定,在羁押期间已是孕妇的被告人,无论其怀孕是否属于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也不论其是否自然流产或者经人工流产以及流产后移送起诉或审判期间的长短,不适用死刑。

看见了吧?无论是否流产,或者这个孩子是否合法,都不影响,都会改判!一般来讲都是改判无期徒刑。这里顺便说一句,死缓也是死刑的一种,所以通常都是无期徒刑,而不是死缓。

但是,一些人就会倒霉了!那么,到底是哪些人呢?

那就是看守人员以及让死刑犯怀孕的人!

要知道,死刑犯一直在看守所里面,从判处死刑到执行,一般都是一年多的时间,

而进看守所之前,一般都有体检,所以,可以很容易追究责任,

因此,死刑犯在行刑之前一晚怀孕,那就是重大的事故哟!

看守的管教,很容易就是一个玩忽职守罪!相关人员,全部被追责!

所以,现在看守所,几乎24小时无死角的监控之下,

我很难想象,一个女囚能在行刑前一晚,发生怀孕的现象!

好像是美国曾有过这样的案例。美国并不是所有的州都废除了死刑。一个女性死刑犯在关押期与狱警发生了关系怀孕免了一死。当然后来监狱管理层都受到不同程度惩罚。

女死刑犯怎么会在行刑前一晚发现怀孕呢?在看守所那么长时间,一审、上诉二审,基本至少小半年过去了,怀的哪吒也应该有所反应了吧?!

如果你的设想成立那当地中院会向最高法解释说明情况,但她第二天又流产了估计该死还得死,只是可能晚几天。因为法院会继续向最高法汇报情况,死囚流产了那么原死刑核准仍然有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讲堂流产手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讲堂流产手术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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