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2013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变性后和妻子的婚姻关系在法律上还存在吗?

【1】在法律上解除夫妻的婚姻关系, 只有两种情况,一个是夫妻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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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通过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除婚姻关系。【2】夫妻有一方做了变性手术, 变为同性了, 可以共同去民政局协商或者去法院调解及判决解除夫妻关系。【3】即使一方做了变性手术,也不会自动解除夫妻关系的。

结婚多年,却没领证,在法律上算有关系吗?

您好,我是北京安博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律师,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仅供参考。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并且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上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夫妻关系。

如果你们虽然在1994年2月1日之前就开始同居了,但是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那么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如果你们在1994年2月1日之后才开始同居,那么无论男女双方是否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在法律上均不承认事实婚姻,两人属于同居关系。

虽然说同居关系不等于婚姻关系,但是在法律上来说,同居关系也是一种关系。同居关系的当事人之间没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只享有同居关系的权利和义务,如同居期间的财产共有、子女抚养等。

以上是我对您的提问的建议,仅供参考,祝您一切顺利。

在中国农村,有很多你这样的情况。农村里认为摆酒办了酒席,就是结了婚,有没有结婚证反而不会很在意,这种情况出现有时是因为婚姻一方年龄小,不够法定结婚年龄,办了酒席不领证。有时是因为怀孕啊其他原因,导致先了酒席,结果没有领证,因为结婚酒席在农村有些地方的约定俗成,反而忽视了结婚证的重要性!

在婚姻法中,没有领取结婚证,就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的保护,所生子女也不算是婚生子女,一旦两人关系恶化,各种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尤其是女人,这种关系根本不能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所以郑重劝你,赶紧领取结婚证,不然被卖了还要帮人数钱!

没领证只能算同居。

同居关系自始至终不受法律保护,其自行解除,不必经过法院判决。

如果没领证生了孩子,那孩子就属于非婚生子女。要是两人解除同居关系了,孩子由哪一方抚养,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以上诉法院,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判决。哺乳期内的子女,原则上应由母方抚养,如父方条件好,母方同意,也可由父方抚养。子女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一方将未成年的子女送他人收养,须征得另一方的同意。

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会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

同居生活期间为一方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归各自所有。

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生活前,一方自愿赠送给对方的财物可比照赠与关系处理;一方向另一方索取的财物可酌情处理。

不知道什么原因结了婚却不领证,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不负责任的。虽说现在的人思想开放,但只同居不领证的毕竟是少数,不牵扯到孩子还好说,有了孩子的话,你们就不怕这样会成为别人嘲笑孩子的把柄吗?


结婚多年,却没领证,在1994年2月1日.前认定为事实婚姻。事实婚姻的要件:①1994年2月1日前结婚,符合结婚实质要件,②以夫妻名义同居,外人也认为是夫妻,③在1994年2月1日前开始同居,④事实婚姻与未婚同居形式虽然相同,但法律效果完全不一样。在1994年2月1日后,结婚不领证,只能认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在必须先登记领证而后结婚办酒席。这才是国家承认的合法婚姻,合法夫妻,否认只能认定为同居关系。

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前女友举报是第三者插足,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你怎么看?

谢邀!

34岁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对52岁阿姨恩爱有加。52岁阿姨,在明知道对方有婚约的情况下,和34岁男子打情骂俏?

34岁有家室男与52岁大妈恋爱结婚。

1、前女友举报第三者插足。

可以这样说:

别人在恋爱期间,有人插足,也叫第三者插足。

何况二人长期共同生活,还育有孩子。

2、大妈回应称他们之前是非婚同居。

也正确:

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二人就没有受法律保护的婚姻。

3、二人没有婚姻关系,那么大妈插足,就不违法、不违纪。

她不会受到党纪国法的处理。

4、不违法、不违纪,但是于道德有亏。

二人虽无婚姻关系,但是长期共同生活,育有孩子,说明二人有感情,而且感情稳定。

因其插足,而导致二人分开,孩子失去父爱,是其道德有亏之处。

如果这个人还是一个公务人员的话,那就给某些公务单位抹黑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讲堂文史版婚姻往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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