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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的十大注意事项?
找律师需要注意的事项 1、应当审慎选择代理人。委托人应对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务的能力予以审查,一些需要具备专业资质或经营资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务。
2、委托事项明确。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3、授权范围清楚。代理关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
4、代理期限明确。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履行委托代理行为的具体期限。
5、支付报酬明确。委托合同分为无偿的委托合同与有偿的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有没有听了让人感觉特别爽的真实复仇事件,可以分享一下吗?
欣怡和康永是大学同学,两个人谈了三年恋爱,感情一直很好。可没想到欣怡第一次去康永家,见未来婆婆的时候,康永妈却给她来了个下马威!
当时,康永妈端坐在沙发上,直接对欣怡说:我们这个家之前一直是我说了算,你嫁过来后呢,我想继续帮你们管着这个家。那你们年轻人花钱大手大脚的,不懂得节制,所以我希望你将来嫁过来之后,和我儿子的工资卡都交给我保管,我再根据实际情况给你们发放零花钱,如果确实需要买什么东西,可以先跟我说一下,我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该给你们就给你们的。
还有一点,我们这边男人一般都是不做家务活的,以后家里的家务活都得由我们俩来做,当然了,你不会做我可以教你,但你也要尽快学起来,毕竟往后我年纪一天比一天大了,将来总归以你为主!
我们这边男人才是一家之主,拥有绝对的话语权,既然嫁了男人,当然要听男人的,不能把男人指挥得团团转,这肯定是不允许的!当然你也可以保留你的意见,康永做的不对的,你可以告诉我,我会替你说他的,但一定要在外面给足他面子,毕竟咱们是女人嘛!
最后一点,结婚是两家人的事,所以我希望将来所有的结婚费用,都能两家各出一半,毕竟日子是你们两个人在一块过得,你看怎么样,应该没意见吧?
欣怡也是家里的独生女,也是父母捧在手心里的宝,康永妈的话,她当然不爱听了,更不可能遵照执行了,她转头看向康永,希望他能帮自己解围,与妈妈据理力争。
没想到康永只是耸耸肩,告诉欣怡:我们这边确实都是这样的,意思就是我妈说的没错,你遵照执行即可!欣怡第一次见家长,就这样闹得不欢而散。
可令欣怡没想到的是,没过几天,康永再次来找她,并且告诉她:我妈说了,如果她提的几条要求,你做不到的话,她是不会同意我们的婚事的,那到时候我们只能分手了!
欣怡没想到自己深爱着的康永,竟然是这样的一个妈宝男,更没想到他竟然会听他妈的话,拿分手逼她就范,整整谈了三年的感情啊,他康永竟然说分手就分手!
欣怡最终还是没能答应康永妈的要求,和康永分了手,那时候距离她考研考试只剩三天时间!那次的考研毫无意外,欣怡没有考上。不过欣怡没有放弃,重整旗鼓,抛除杂念,重新备考,终于在第二年考上了研究生。
你以为事情就这样完了吗?NO,NO,欣怡考上研究生后,通过多方打听,知道这一年,康永虽然没少相亲,也没少和女孩子接触,但始终也没有谈成,目前依然处于单身状态。
于是欣怡再次主动与康永联系,放低姿态,说自己当初太任性了,两个人只要是真心相爱,其他的都无所谓!这一年下来,发现自己还是忘不了康永,也不舍得就此放弃这段感情,甚至说到动情处,忍不住掉下泪来!既然欣怡都这么说了,康永当然没有理由不同意复合,于是他很大度地表示: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只要你能明白我妈的一片苦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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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欣怡和康永再一次的去拜见了他妈妈,这一次,欣怡彻底放低了姿态,也诚恳的道了歉,并说以后一切听从康永妈妈的安排!康永妈妈见欣怡这个态度,再加上本来就和自己儿子感情一直不错,现在又考上了研究生,也确实没什么可挑剔的了,也就顺水推舟地认可了!
接下来的日子里,欣怡对康永百依百顺,只要去了康永家,总是抢着做各种家务,对康永妈妈更是恭敬有加。一段时间相处下来,康永母子二人对欣怡也是越来越满意,有一天吃完晚饭,康永妈坐在沙发上,端出一副大户人家家长的架势,把欣怡叫了过来,居高临下地对欣怡说:看你这段时间做得确实很不错,我儿子对你也是很满意!要不,哪天约个时间,把你父母叫过来,大家坐下来商量一下,把你们的婚事给办了吧!
那情那景,欣怡感觉康永妈妈像极了影视剧里老佛爷赐婚的桥段,即便那样,欣怡还是摆出一副低眉顺眼,守得云开见月明的表情。
走出康永家大门,欣怡随即给康永发了一条信息:我要和你分手!然后果断拉黑了和康永的所有联系,并且一一告知身边所有认识并知道她行踪的人:无论是谁,只要透露任何我的信息给康永,我就跟谁急!
康永收到欣怡没缘由的分手信息,一开始以为她是高兴过头了,在开玩笑呢!直到后来他发现自己所有的联系方式都联系不上欣怡的时候,这才真的急了,开始满世界的去找她了,他已经习惯了欣怡对他的好,他也知道,这辈子再也找不到比欣怡更适合自己的女孩子了!
康永的妈妈也是一样,当惯了大家长的她,也已经越来越喜欢欣怡,越来越依赖这个称心的儿媳妇的时候,欣怡却给她来了这么致命的一击,真的是杀人诛心啊!
再后来,欣怡又给康永发了最后一条信息:现在感觉到痛了吗?当初你跟我说分手的时候,我就是这种感觉!
从那以后,欣怡再也没有在康永的世界里出现过,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仿佛从来就不曾来过!
同事阿晴今天忽然说请我吃鸡腿饭。吃饭的时候,她告诉我说,多亏了我的好主意,她攒了三年的这口气终于出了!太爽了!
阿晴3年前贷款在公司旁边买了个二手房,入住了才发现,楼上的邻居特别没素质。这两口子也不知道是干嘛的,天天晚上9点准时开始跳舞,一跳跳到12点、1点这个样子。
阿晴去楼上找,两口子态度极其不好,尤其是那女的,口吐芬芳,只说房子是自己的,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轮不到阿晴指手画脚。
而且,阿晴找过他们之后,他们更过分了,呼朋唤友,音响声音开得特别大。
阿晴本来就神经衰弱,这么一闹腾,更睡不着了。物业、警察都找过,完全没用。而且,阿晴越找,楼上闹得越厉害。阿晴终于明白上一家为什么卖房子搬家了,而且房价还比市场价便宜3万。
可阿晴还在贷款,没钱解压,没法卖房子啊!
而且,她这一睡不好,工作就出了问题。还是我帮她纠正了,才没对公司造成什么损失。她挺感激我的,就跟我大吐苦水。
我知道睡不好觉的滋味,可也没什么好办法,就劝阿晴要不把自己房子租出去,然后再租个房子吧。
阿晴出去租了房子,这次租在了顶楼,然后把自己的房子租了出去。每个月多出了好几百的支出,而且顶楼真是冬冷夏热,还额外多花了不少空调、暖风的钱。不过,这些跟睡个安稳觉比起来,都不算什么了。
安稳日子过了两年多。几个月前,阿晴楼上那家的女的忽然加阿晴微信,一上来就是各种谩骂,阿晴的十八代祖宗都被她问候遍了,并要求阿晴立刻收回房子。
阿晴一头雾水。话说,当年,阿晴为了快点摆脱这一家,低价把房子租给了中介公司,至于房子到底租给什么人,阿晴并不知道。
阿晴去打听了一下,才知道,中介也知道那房子的毛病,所以只能低价租给一个KTV的公主。反正她下班晚,不受影响。
结果这公主不知怎么,竟跟楼上的男的勾搭上了。现在那男的非要跟自己老婆离婚娶那公主。
阿晴气那女的素质太低,完全不讲道理,无缘无故地对自己破口大骂,索性拉黑不理。
折腾了好几个月,据说是阵仗挺大,俩口子打得天翻地覆,全单元都鸡犬不宁,搞得阿晴也终日惶惶,陌生电话不接,陌生微信不加。最后楼上卖了房子、KTV公主也退了租。
今天,阿晴终于可以搬回自己的房子了。她跟我说,这回楼上的邻居是一对老夫妻,非常安静。她不用再担心睡不好觉了。我听她这么说,也挺为她高兴的。
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特别爽的复仇事件,因为阿晴其实没干什么。不过,阿晴觉得挺爽的。
说起此事已是差不多20年前了,当时我们县城有一个靠收废品起家的小老板,有一次因为和另一家公司因材料供应问题(他的材料质量没问题,对方工程质量出了问题把责任推他身上)打官司,却因为一个副院长收了对方好处费而让他输了官司并赔了对方二十多万。上诉无果之后他也不再上诉了,接下来安排老婆孩子回了老家,他把小公司处理后开了一家当时我们这称作卡厅的小娱乐场所,找了几个年轻的小姐就开始营业,然后在社会上找几个混混有意无意去接触那个副院长的儿子,有机会就带来玩,免费!一段时间后他又不知从哪儿弄来一批毒品,天天让他吸,成功让他上了瘾!至此之后,此子彻底的沦落了,和那些混混啥事都干(就算他父亲已给他安排了工作也是如此)!终于有一天,这个儿子因过量吸食毒品死去!小老板也一夜之间消失了!后来据他老乡说,小老板回老家三年后也病死了,这个事也是他有次和两个老乡喝了酒轻轻摆了几句!看样子很开心!只是老乡觉得有点过了,就就说:你报仇找他本人啊,人家孩子又没错!但他睁着血红的眼睛问道:我惹得起他本人吗?
我们小区有一户人家的事比较狗血,但是让人感觉特别爽,因为印证了一句恶人有恶报的话。
二夫妻因为男人赌博,酗酒,打老婆。老婆受不了他的折磨,就跟他离婚了。
谁知道过了几年,老婆带着女儿居然嫁给了他亲弟弟。
再然后,房子拆迁,一家人又搬到了同一个小区。
现在抬头不见低头见,女儿见了他都不理他,而且他名下的房子,前妻女儿分走了一半。
他至今单身,还是酗酒,赌博。连自己的亲妈都不和他一起住。
看着前妻,亲弟弟,亲女儿一家过的有滋有味,而他孤家寡人一个,这个滋味估计一般人都受不了。
也的确如此,现在他整个人都废了,除了上班,其它时间都呆在家里喝闷酒,性格也变的很古怪了,估计有忧郁症了,反正大家见他都躲着走。
恶有恶报,老婆在的时候不珍惜,现在想珍惜已经是自己亲弟弟的老婆了。
不知道她老婆是不是真实的复仇,但不管怎么样,他老婆很成功,嫁给了自己的小叔子,居然没人指责她,可能大家都比较同情她吧!
二伯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混混头子,三天两头打架,我爷爷当初怕他早晚被人打死,就让他习武,结果更加肆无忌惮了。直到他结婚后,生了我两个堂姐,这才老老实实在家务农、编凉席。
二十多年前,我小学放学路上,快进村的地方有一条小河埂,那时候都是土路,不像现在水泥路、柏油路村村通。
我就看着有个二十来岁的男的在那土路上挖洞,挖完了搞几根细棍子搭上面,几片叶子一盖再撒点土完全看不出来有个陷阱。
村里住得都沾亲带故,前几天有个叔叔家的牛就踩到这样的洞里,把牛脚搞伤了;我也是愣头青,直接上去和他理论,这么大人还这么淘气,他二话没说把我推倒在地!
我大声叫骂着冲上去要和他干仗,谁知道这货一只手把我两只手捏住,对那时候的我来说,这就是绝对实力碾压!!
捏的我手痛的不得了,叫他放开就是不放开,我只能骂他,骂着骂着一个大耳刮子,把我打懵逼了,然后又是一个大耳刮子,我那会才反映过来,大声哭起来。
那个家伙边打还边骂我,各种带娘的叫骂多管闲事,骂得可难听。
村里有别的小孩陆续放学回来,他们看到赶紧回去报信了。
我这边哭着哭着,村口传来一声大喝:哪个! !!
当时那个场景我至今记忆犹新,就好像乔峰出场一样,就差音响了!
二伯杀气腾腾右手拿着一根大棍子,快步往这边走来!刚刚还嚣张无比骂我爹娘打我的家伙,一看我二伯的样子立马把我放下,扑通一下跪了下来,磕头如捣蒜,涕泪横流:大伯伯哎,我错了,我错了我不是人……这个脸变得让我惊叹无比!
我爸从二伯后面冲上来,一把抱住二伯,几个叔伯一起帮忙把那根棍子抢了下来!我爸当时报案了,这个人被带到派出所,我也跟我爸过去,讲述了事情经过,警察一一记录下来,还要我在记录的本子上按手印,后来才知道那叫录口供。
多年后我问二伯,我爸他们那时候不拦他的话会怎么样。“我可能会一棍子把他腿打断吧!”
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不召开业主大会应该怎么办?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最高权力机构,而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他履行的职责是:1.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2.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3.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4.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5.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通常分为:1.业主大会定期会议;2.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是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的,临时业主大会会议是经小区内20%的业主提议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的。
业主委员会未按《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定期会议或者发生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情况,业主委员会不履行组织召开会议职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可以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物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可以由物业所在地的居民委员会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
总之,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是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如果业主委员会不履行职责,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和临时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可以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其召开,逾期仍不召开的由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在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组织召开。
以上是我对这个问题的看法,喜欢的关注、点赞、转发,在我的个人主页上能够免费看到更多有关物业管理的文章。
小区业委会顾名思义是业主通过选举产生的业主代表组织,一般任期三年,需经过当地社区及居民委员会确认有效。
根据<>物权法<>业委会没有直接权利处置本小区任何重大事顶,小区重大事项处置决定权在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负责组织召开小区业主大会投票决定小区重大事顶,比如使用公共维修基金,更换电梯,更换物业,物业费用增减,小区公共区域使用及收益分配等,都需要业主大会投票取得多数票决定。
小区业委会不招开业主大会,小区业主可以向所在地居民委员会及社会组织投诉督促业主委员会。
这个问题建议题主上网搜索《物权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好好看看,开不开业主大会与你个人维护自己权益无关,即使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定你认为不合法侵害了你的权益,你也可以依据物权法第八十三条第二款、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向法院请求撤销。
法律讲堂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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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本就是不同单位,互不相识,统一起来当然很难,加上各家有各家的事,很难产生共识。所以要取消收费物业势在必行。法律规定是每个公民的共识,尊守法律是公民的责任,而不是一个没有法律规定的物业公司来卡公民的脖子。
公园、街道、城市等等物业费都由全体公民纳税产生,那么公民的住宅区不论状况,都要额外交费?……[大笑]
难就难在小区有物业管理,要是没有物业,垃圾成山,电梯停运,社区街道回大力支持你成立业主委员会呢,有物业存在,物业做的还说的过去,一般街道是不支持成立业委会的,那样小区更乱,成立业委会就是与物业挣利润,物业无利可图,就会撒手不管,剩下烂摊子只社区负责,业委会就会撒手不管,这就是很难成立业委会的原因
有物业公司说业主用的是物业公司的水,这样合理吗?那么物业公司的水是来自哪里?
物业公司说业主用的是物业公司的水,这样合理吗?物业公司的水是来自哪里?
饮水资源,属于政府审批认定的自来水公司管理。用户用水,首先要经过报批后,由水网安装公司,或供水公司,将主水管道安装入小区,(各业主入户管网,用水计量表,已由开发商统一安装完备)各业主一定要取得水管公司的用水权,并按户名取得用水户籍本,并定期向供水公司交付用水费用,方为合法用水。(用水立户费:普通县城为例:3000一5000元/户
) 特别注意:小区是否是商业开发区?如果是,主水管道已在房屋建筑开工前,已安装到位,费用已由开发商付清。如果不是商业开发楼房,是单位集资或是经济适用房,主管道的费用一并在用水立户费内包含。
推测提问:估计是每户未取得供水公司的用水认可,而延续了开发商初建式的供水模式,各业主用户初始是向物业公司,交付的水费,物业公司间接接管了小区饮水管理权,而造成以上局面。
建议:1,各业主用户,必须向供水公司申报,办理用水许可证,并交付许可证户头费,其供水权自然移归供水公司,物业自然解除供水权。2,各业主与开发商签购的房屋合同中,是否包含了“水”通,如有此内容,可以视为,主管道,小区内入户水管网,及水表成本已进入建筑成本。(物业公司可能利用这点空穴,号称主管道是开发商移交给物业公司的,用水必须经物业同意,而设定了合理的收水费理由)。3,可能是该小区的供水权,已由供水公司授权于该小区物业。可以查询确认。4,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否约定了,小区供水权及管理权,归物业公司?(如有约定,按约定办理,如大多数业主有意见,待约定期满后,重新商议决定)
水资源,是人人享有的生命之源,合理使用水资源,依法使用水资源,是政府和民众的共同愿望,绝不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获取水资源管理权,使用权,予以牟取暴利。物业公司如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包括乱涨价,可以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申诉,以求解决。
关于这个问题完全是开发商串通物业对买受人的欺诈欺骗行为,水表、电表、燃气表、供热表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属商品,其开发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倍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书第二款第一项商品房销售价格包含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服务到最终用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谁是最终用户?当然是业主呀谁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当然是自来水公司呀,上述收费与物业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何来水是物业的水一说,这完全是侵权侵害欺骗欺诈行为,作为商品房买受人应当依法起诉出卖人,并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交付义务,把上述设施设备办理过户更名手续,这才是买受人应当依法维权要做的事。你也可以学习我什么费也不给,物业起诉你你就反诉物业,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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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物业公司的水?物业公司是供水部门吗?扯淡,我看物业公司用的是小区业主的水才是。有些小区没有分表到户,一个小区只有一块总表,这就要去物业公司充值水电费,然而物业公司又在其上面加价在卖给业主,他们用的水电损耗也都算在业主头上。如今的物业公司成了压榨业主的杨白劳,社会毒瘤。
水是水厂的,不是物业公司的,电是电力局的,气是燃气公司的,这三样没一样是它物业公司的,它物业公司也无权力对这三样做任何的控制,更不能以停水停电停气来威胁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是服务业主,而不是管制业主,控制威胁业主!
纯粹是扯蛋,开发商在要做那个楼盘时,政府部门给开发商办各种手续时,所有的配套费都得交齐了才能给开工证的,也叫施工许可证,等到竣工了开发商把所有的水,电,汽等一起移交给各相关部门的。物业公司不移交就是为了借机卡业主的。我们的小区现在就碰上了这个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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