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艳遇,法律讲堂邂逅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艳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艳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艳遇后拒绝付钱,构成强奸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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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讲堂艳遇,法律讲堂邂逅

男子艳遇后拒绝付钱,构成强奸罪吗?首先讲一下什么叫强奸?强奸是指男方违背女方的意愿而与之强行发生的性行为;其次是男方在艳遇女方后与之发生的性行为,在发生性行为时男方既没有违背女方意愿也没有发生女方不愿意而抵抗发生扭打行为也没有呼救之声,这些证据如无,何来强奸一说;三是女方可能在事后提出什么要求的目的没达到故反咬一口告男方强奸了她,说明女方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四是男方白嫖了女方得了便宜又卖乖,说明其是个道德品质败坏人品低下的小人。男女双方属于流氓厮混的违法行为,应受到公安机关的训诫或治安行政罚款的法律处罚。

媳妇怀孕6个月了,而我却忍不住诱惑交了个女朋友出轨了怎么办?

媳妇怀孕6个月了,而我却忍不住,交了个女朋友,出轨了怎么办?

向妻子道歉并保证绝没有下次,好好照顾妻子,好好维持这个新建的家,用你的实际行动来证明,你是真心的想改过自新,要让妻子看到你真心悔过的诚意。

跟出轨的女友彻底断绝关系,要能做到老死不相往来,什么好听说什么,耐心的求得妻子的原谅,直到妻子原谅你为止,否则你就跪在她面前,永远不要起来。

该上班上班不要耽误工作,下班空闲时间不要在外面逗留马上回家,把家里的家务活承担起来,让妻子得到很好的休息,平时也不要出去玩耍了,多多陪伴妻子吧,让妻子对你放心,让妻子感到你才是最爱她的。

既然犯下错误就要承担责任,妻子不会很快就原谅你,你要对妻子有耐性,多多的关心她呵护她,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什么时候妻子的气消了,彻底的原谅了你,你的好日子就从此开始了。

知错能改还是大丈夫,深刻检讨自己的过错,做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好男人,努力提升自己,给妻子创造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做妻子一辈子的保护神,让妻子永远有安全感。

拒绝解惑此类问题,你媳妇为了你在玩命,你知道生孩子有多危险吗?你却忍不住诱惑在外面乱搞,男人请你管好自己的下半身,如果管不了,就切了吧,留着也是祸害,不对媳妇负责,不能对小三负责,呵呵哒!

把你那些花花事该断的断了,如果媳妇不知道就不要提了,好好照顾她,如果媳妇知道了,就向媳妇道歉,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错了,一般发生这种情况女人很难接受的,如果这个问题换做你媳妇来问的话,一般都会劝她离婚,你应该明白你在你媳妇怀孕期间出轨做的有多么离谱,这在离婚律中也是有条例的!好好反省自己吧!

赶快调整心态回归家庭,趁着你老婆不知道挽回你来之不易的家,老婆的十月怀胎是女人最脆弱最辛苦的时候,需要爱她的老公的呵护,请不要让她知道,赶快断绝关系还来的急,兄弟我想说你要理智一点,玩了就玩了,那些本不该属于你的东西,请放开你那罪恶的手,还给两个女人自由和幸福,珍惜眼前非常重要,作为男人你需要具备控制力和理智,如果因为外面的女人和自己老婆离婚的男人,可以算得上蠢货一个,你想一下这世界上漂亮女人多的是,你能拥有完吗?结了婚就应该对别人和自己负责,好好用那出轨的内疚呵护好自己的老婆吧,听哥的不会错,祝你幸福!

首先,我拒绝道德审判,看到回答中几乎清一色的道德审判,四叔想问问,你们做到了吗?如果是女士的批判,我表示理解,同时也表示自己做不到,因为性是潘多拉的魔盒,一旦打开,6个月无性,我确实做不到。如果必须要我做到,请让我剃度一年。

但我不赞成楼主的做法,交女朋友是完全不对的,你如果付出了感情,就意味对怀胎6个月的妻子和肚子中孩子的情感背叛,这才是真正的问题,而且,一旦女朋友对你也付出了感情,那你坑的就不仅仅是你自己的妻儿,你还坑了另外一个女人,也许还包括她现在和未来的家庭。其实,现在的社会文明和开放程度完全可以解决你的性问题。

楼主前路茫茫,回头是岸,适当给现在交的女朋友一点赔偿吧,赶紧回归家庭,新生命快要诞生了,你要修行!也许每天上班工作下班换洗尿布,你也许能抑制住自己的性冲动,平安度过你们夫妻生活的停摆期!

民法典和刑法关于女性性骚扰和强奸男性是怎么规定或者说定义的?

这个问题问的是有现实意义的,因为前不久就出现了女乘客骚扰男滴滴司机的事件,虽然最终女乘客被滴滴平台永久封禁,但也带来了一个问题,就是在女性性侵男性时,法律如何保护男性的问题。

这里问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女性性骚扰男性,另一个是强奸男性,这是两个不同的问题。

我分开解答下

一、关于性骚扰的问题。

性骚扰以前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但民法典出台以后,这种情况得到改善。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

这里对性骚扰进行了定义,按照这条规定,性骚扰包括以下含义:

1、要求违背当事人的意愿,如果双方你情我愿,那当然不构成性骚扰。

2、形式不限,包括言语、文字、图像、肢体等方式,也就是不限于语言或者肢体的骚扰,只要让他人感知到,不舒适就属于性骚扰。

3、性骚扰是关于性方面的骚扰,如果不涉及性,则不构成性骚扰。

4、性骚扰的对象不限于女性,这里规定为“他人”,也就是不管是男对女,还是男对男,或者女对男,女对女,都可能构成性骚扰。

按照这条的规定,如果女性对男性进行性骚扰,受害人同样可以要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包括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精神损失等。

但是具体到刑法上,并没有专门的性骚扰方面的规定,女性性骚扰男性,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可能构成强制猥亵罪,但那个时候可能就不仅仅是性骚扰的问题了。

二、关于女性强奸男性

民法典规定的只是民事法律关系,如果达到强奸的程度,当然主要归刑法管了。

但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强奸只限于“妇女”,也就是说如果女性强奸男性的话,不够刑法意义上的强奸罪。

但《刑法》近年来进行了修改,在《刑法》第237条中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把强制猥亵的保护对象扩大到了男性。

所以,如果女性强奸男性的,可以按照强制猥亵罪对女性进行定罪处罚。

如果是成年女性猥亵男童的,则构成猥亵儿童罪,按照强制猥亵罪从重处罚。

当然,女性强奸男性,给男性造成了生理和心理伤害,男性也可以主张民事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如果女性故意侵犯男性,男性可以要求加害女性承担侵权责任,具体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等。

综上,我们可以看到,在民法典和刑法中,对于男性性权利的保护要弱于对女性性权利的保护,这是基于传统女性弱势的原因,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男女平等的意识逐渐上升,男性的性权利也应当得到保护。

在法律加强保护之前,男性出门在外,也要保护好自己哦。


我是家子,十年法律人,关注我,从故事里学法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讲堂艳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讲堂艳遇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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