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讲堂入狱虎,法律讲堂监狱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讲堂入狱虎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讲堂入狱虎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吴亦凡被刑拘,各大官媒都已转发,此事会有反转吗?

题主说的很对,刑拘确实不等于判刑,但对于人气很高,又是加拿大籍公民的吴亦凡来说,不管是否判刑,他从此就凉凉了,翻盘的概率不大。

法律讲堂入狱虎,法律讲堂监狱

刑事拘留是公安、检察机关,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剝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期限一般为十四天,最长不超过三十七天。

注意,刑事拘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而不是处罚。

隨着侦查深入,犯罪事实的清楚,証据链的确实充分,构成犯罪的,公安、检察机关会对犯罪嫌疑人依法进行逮捕,进而起诉判刑。

刑事拘留不同于行政和司法拘留,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由上可知,公安、检察机关,只有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才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的强制措施。

那么,什么是法定的紧急情况呢?依据法律规定:

第一,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相信大家很容易理解。

第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况。依据刑诉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1、正在预备犯罪、实施犯罪或者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証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等等。

综上,北京市朝阳区公安局,以吴亦凡涉嫌强奸罪对其刑事拘留,应该已经初步掌握了一定证据。待案件进一步侦办查证后,会依法办事,给公众有所交待。

我以为,任何在中国境内工作生活的人,毫无疑问,都应该遵守中国法律。吴亦凡作为当红艺人,更应严以律己,遵法守纪。外国护照不是护身附,流量明星也没有治外豁免权。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奉劝吴亦凡及其同伙们,丢掉幻想,洗心革面,老实交待自己的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以上问题你怎么看,欢迎关注,欢迎讨论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

1.涉嫌强奸罪被依法刑拘说明此案已经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也就表明司法机关已经掌握吴某可能构成“强奸罪”的一定证据,要么是女孩子们存在年龄很小的情况(十四周岁以下),要么是女孩子们存在“不自愿”的情况。

2.根据以往的司法实践,被采取刑事拘留后被追究刑事责任即被判刑的几率非常大。

3.现在还在帮吴某洗的,几乎是冥顽不宁了,就算吴某最后不构成犯罪,也只可能是因为证据不足,并不能证明其无辜,这个人已经洗不白了。

4.作为法律人还是要提一下,虽然吴某已经引起公愤,但是他目前的身份还是嫌疑人,除了法院,没有人有权利给他定罪。另外,希望大家以后不要攻击吴某的辩护律师,律师只是在履行职责。就算是杀人犯也有辩护的权利,这是辩护制度的基石。

5.科普一下采取刑事拘留要具备什么条件。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吴亦凡这事儿基本上没有反转了

虽然警方的通报使用的是“涉嫌强奸”,

要知道在法院判决之前,使用的语言都必须是涉嫌,

所以不要看到“涉嫌”两个字就以为还有反转。

然后就是都美竹的实锤了

在此前的警方通报和都美竹自发文都曾提及“喝酒”、“不省人事”等字眼

在场的十几个人,吴亦凡最终选择的是都美竹,而且还是“不省人事”得都美竹。

至于吴亦凡粉丝所谓的,既然不省人事怎么知道“牙签”或者“三分钟”

难道就只有这一次么?

要知道只要是违背女性意志就是强奸,此后的配合不代表此前的顺从。

还有20几个受害者的说辞,如果在没有串通的情况下都可以一致的话

那么吴亦凡的酒局也好、选MV女主也好,基本上都是为了那件事儿准备的,所以她具备动机。

还有就是至关重要的通讯记录

在这事儿,一般男性都会交流,

想一下腾讯为什么那么爽快的与吴亦凡解约了,其中的门道还不够明显么?

所以吴亦凡这事儿,绝对不可能有什么翻身的机会,毕竟舆论压力这么大,谁也不可肯不考虑考虑,而且通过警方的取证,吴亦凡的经纪人团队,难道每个人都是傻子,这个时候该怎么选,难道不知道?

北京警方通报,吴某凡(男,30岁,加拿大籍)因涉嫌强奸罪,目前已被朝阳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侦办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

公安机关发布情况通报后,人民日报、中央政法委、法治日报、中国妇女报纷纷发声。特别是中央政法委及人民日报,这不仅是媒体,也是官方机构。官方会对这个事情发声,那说明事情反转的可能性就不大。

吴亦凡此前发微博表示 没有强奸,如果这类行为,会自己进监狱。现在看来,这真的要进监狱。

刑拘是紧急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就是说已经有证据证明其犯罪了才会采用,目的是为了防止嫌疑人对社会再次发生危险,被刑拘基本就离坐牢不远了。

而吴亦凡作为一名具有外国国籍的公民,为了防止他潜逃回加拿大,所以得采取强制措施。正式逮捕以后,只有2.1%不会被起诉,起诉之后,检方胜诉率超过99.9%。此数据来自于2019最高法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所以反转什么的基本不会有了,粉丝以后想再见吴亦凡,可能会在今日说法或者法律讲堂见到。以此事也提醒广大男性:管好自己的嘴巴、尾巴和J巴 。哪一个翘起来都有可能出问题。

吴亦凡走之前也算言出必刑 : “ 如果我有罪,我会自己进监狱的!” 以后这大概就是这位顶流的每天行程了吧。

我想了解狄仁杰的历史,有没有其历史书籍可以推荐?

我想了解狄仁杰的历史,有没有其历史书籍可以推荐?

狄仁杰(630年-700年),并州晋阳(今山西太原)人。唐朝时期宰相,杰出政治家。曾任大理寺丞、侍御史、度支郎中,检校工部侍郎、江南巡抚使、尚书右丞、豫复二州刺史、洛州司马等职。武则天时授户部侍郎、同平章事,成为宰相。后受来俊臣诬害,贬为彭泽县令。他为官清廉,秉公办事,清正忠耿,敢于犯颜直谏,成为大唐社稷光复的重要支柱。

要了解狄仁杰的历史,就要从与之相关的历史书籍入手。

一、正史资料:

《旧唐书·卷八十九·列传第三十九》和《新唐书·卷一百一十五·列传第四十》,有狄仁杰传。

两唐书中与狄仁杰同时期的人物的本纪和传记,如《旧唐书·卷六·本纪第六》《新唐书·卷四·本纪第四》的则天皇后和中宗本纪;《旧唐书·列传第一百三十六·酷吏》《新唐书· 列传第一百三十四·酷吏》中来俊臣的传记等。

二、编年体史书

《资治通鉴》中也有上述相关人物的内容。

三、诗歌和文章总集

《全唐诗》中收录狄仁杰诗作 《奉和圣制夏日游石淙山》

《全唐文》中收录有他的奏疏7篇:《奏从越王举兵诖误免死表》《请拔安东表》《请罢百姓西戍疏勒等四镇疏》《请曲赦河北诸州疏》《谏造大像疏》《谏杀误斫昭陵柏者疏》《乞免民租疏》。收录他的文告有2篇:《檄告西楚霸王文》《吁神文》。

四、传记与故事

郭天印、董晓英著《狄仁杰传》,山西人民出版社 2015

覃仕勇著《一代名相狄仁杰》,中国言实出版社 2015

孙朦著《武则天首辅宰相狄仁杰》 ,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5

姜正成主编《唐室砥柱-狄仁杰》,海潮出版社 2014

于庚哲著《狄仁杰真相》,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13

闻婧男编著《知人善任 狄仁杰》(上下),吉林文史出版社 2011

五、地方志中资料

主要是狄仁杰在地方任职的州县的方志中相关记载。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讲堂入狱虎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讲堂入狱虎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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