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P2P是什么概念?
P2P 是英文 peer to peer lending(或 peer-to-peer)的缩写,即个人对个人(伙伴对伙伴)。又称点对点网络借款,是一种将小额资金聚集起来借贷给有资金需求人群的一种民间小额借贷模式。属于互联网金融(ITFIN)产品的一种。属于民间小额借贷,借助互联网、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网络信贷平台及相关理财行为、金融服务。需要提醒的是,P2P 网络借贷存在一定风险性,了解相关风险和法律法规,以确保权益不受侵害。
p2p靠谱吗?有什么建议吗?
靠谱!可以投!原因如下:
第一,国家严整合规化
去年国家对五千多家不合规平台进行取缔,现在留下一千家左右合规。排在前二十名的,一般是比较大的平台,稳定。
第二,第三方银行存管,风险备付金,履约险等措施,降低平台风险
如果你有十万块,找年化率8%综合排名靠前的二十名中选 出10家出来,每家投1万块,这样大大降低风险。或者投五家也可以,每家投两万。这样操作,就可以睡得舒服了,如果排在前面的P2P都倒下的话,概率相当小,几乎不可能了。所以放心投吧
谢邀!P2P作为信息中介,符合国家的相关政策,有利于金融普惠的不断发展,有利于金融效率的不断提高,至于现在有很多p2p不怎么靠谱,因为有些行业内的企业没有按照国家的要求,造成了很多投资者的损失,有损行业的形象和未来,国家加强监管是为了行业的进一步发展,而不是限制行业的发展,通过整顿与治理,行业发展会不断的健康成长!我们认为行业的发展是必然的,也是可以期待的!不等于说每一个p2p的平台会没有问题,在投资之前必须选择好可靠的平台进行投资。如何选择好平台,需要自己不断的观察和研究。轻易的听别人的推荐有很大风险的。网络推荐不应构成投资的建议,也没有人为此而买单。
首先来给大家介绍一下P2P借贷,它是由P2P平台作为信息中介,居中撮合借款人和投资者以实现点对点小额借贷交易的一种金融模式。
我就此来谈谈这个行业发展前瞻!
1、P2P借贷走向网络借贷
网络借贷是p2p借贷在新时代特征下的更高形式,p2p借贷和网络借贷所代表的金融业务线上化、直接化是时代发展的大势所趋,也许摆脱了p2p的符号后,网络借贷也就具备了挑战传统正规金融资格。
2、行业规模与借贷结构快速增长
p2p借贷的资产端,它作为我国传统银行业的重要补充,推动了民间借贷的阳光化进程,在我国融资服务中占据一席之地。
由此可以预计到2020年,全行业的贷款余额将达到6.67万亿元,年增长百分之72.74成为金融业和财富管理业内举足轻重的力量。到2020年以后行业将进入规范运作时期,p2p借贷服务行业将被网络借贷服务正式替代,百分之5将成为网络借贷服务行业的天花板。
3、平台规模和分布结构逐步优化
由于p2p平台的分化趋势明显,大批动机不纯和营业不良的平台将倒闭或者被兼并。一些拥有一定优质资源但存在明显短板的中小平台将被一些实力雄厚的大平台兼并,另外大平台之间可能进一步优化重组。
故此看来p2p借贷平台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国内的“p2p”概念非常混乱,好像只要是资金借贷都可以称为p2p。其实只有“小额分散借贷”才是最符合p2p的规则,其中“信用贷”占绝大多数,因为抵押类操作对小额借贷来过时间成本和资金成本太高。那些投资实体企业经营项目,甚至是债权、股权类都不属于“p2p”(e租宝、快鹿系、中晋等)
从8、9年前平台管账又管钱,集合资金形成资金池,拆分债权和期限,自己成立担保公司签订担保合同,甚至是为平台的股东融资输血。到现在合规平台,只管账不管钱,资金只流转于存管银行,债权、期限一一配对,三方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的介入,对借款人的分散和小额的要求,以服务费为主要盈利点的信息中介身份活跃在金融投资市场里。
提示:远离红包不断的线上平台和活动连连的线下平台!尤其是年底到了,资金链紧张的平台都在大搞活动,急需资金进行到期兑付。要知道,合规平台的借款端是按市场走的,不可像银行存款柜台一样对资金是来者不拒的。
投资P2P平台怎么样,作为一个投资4年的老P2P投资人,我给出的回答是胆大心细,认清形势。
目前普通人的投资渠道并不够多,存银行跑不过通胀,投房产资金要求高,也并不保险了,炒股十炒九亏,所以很多人选择投P2P平台。
P2P平台,其实是撮合社会借贷人与放贷人的信息服务公司,我们直接借款人放贷,因为不是专业所以无法进行风险控制,而通过P2P平台,他们可以进行专业的风控。2017年互联网金融有多家在美国上市,一共有4家P2P平台在美上市,4家共同的业务类型均为消费信贷,而A股也有多家上市公司直接控股P2P平台。
2018年是P2P整顿监管的关键一年,银监会在2017年2月和8月分别下发的《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网贷行业银行存管、备案、信息披露三大主要合规政策悉数落地,这与2016年8月24日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共同组成网贷行业“1+3”制度体系。
监管加码之下,2018年将有一大批不符合要求的平台将退出P2P平台队伍,网贷行业借款限额合规性进一步好转。从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8年2月份成交量明显下滑,但3月份持续回升,说明投资者并没有感到悲观。同时投资额集中度进一步加大,P2P规模化平台突显,寡头已经逐步形成,信用好、合规的平台在吸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
2018年,可以预测,一个合规的、崭新的、给予投资者稳定收益的P2P行业将向我们走来。因此,2018投资P2P平台可以大胆放心,选择已经备案的,规模较大,排名靠前的平台投资,风险是可控的。
#提问律师天团#在P2P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电子协议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国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其中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所以在P2P平台签订的电子合同、电子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相关法律法规:《合同法》第10条、第11条
p2p国家最新出台政策?
p2p国家最新出台的政策有:
首先对P2P网贷注册资本金等诸多细节方面提出更为严格的规定。甚至要求注册资本在10亿元以上,且必须需要实缴才可以。
p2p网贷平台必须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网贷机构应当与通过测评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合作。
P2P网贷机构需要通过网贷机构自查、协会自律检查、网贷整治办行政核查等,方可完成整个验收流程。
目前来看,若以严格标准执行,多数平台势必要被清理,退出网贷市场。
要将P2P纳入征信系统,不仅让网贷平台能查询到借款方的信用记录,也要将网贷平台收集的信息补充进来。最后是要建立P2P网贷问题平台的后续处理机制。目前网贷行业的问题平台还在不断曝出,必须要建立起问题平台跑路、倒闭之后的接手和处理机制。因为不少问题平台都是因为一笔项目出现问题跑路的,其他项目并没有出现问题。
国家政策:
《意见》强调,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的处置原则。在网贷机构转型过程中,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妥善处理股东、出借人、借款人的利益关系,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在落实网贷机构存量业务风险化解责任、确保不将风险推移到未来的同时,设定转型过渡期,给予新设小贷公司一定的政策支持。
根据网贷行业最新出清政策和现实环境,网贷平台的结局尘埃落定,包含所有平台在内的整个行业继续存在的任何基础都不复存在。事实上,早在2020年11月中旬,P2P平台就已经全部清零。
而平台清退完后,面临如何处置接近8000亿元的存量不良资产问题。有专家认为,P2P追讨不良资产需要顶层设计。也有人士认为,未来投资者有望陆续拿回部分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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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P2P监管要遵循P2P业务本质,所谓业务的本质就是项目要一一对应,P2P机构不能持有...
2.
是要落实实名制原则,投资人与融资人都要实名登记,资金流向要清楚,各国都对开户有非常高的...
3.
是要明确P2P机构不是信用中介,信用中介要承担信用风险,也不是交易平台,是信息中介...
4.
是P2P应该有一定的行业门槛,P2P信息平台作为分析、遴选新闻信息、提供参考性的信用分析...
p2p是涉众型经济犯罪吗?
是涉众型经济犯罪。
因为P2P平台的运营上存在一些问题,如隐瞒风险、虚假宣传、违规运营等,这些漏洞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以此进行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
此外,P2P平台涉及多个方面的参与者,如平台公司、投资人、借款人等,犯罪活动将对他们造成严重损失,并对整个经济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因此,应加强监管和法律规定,加强审查和扫除P2P平台上的不法分子,确保经济安全。
P2P网贷平台借贷的实际年化利率,法院支持什么算法?
p2p网络借贷的实际利率不能超过银行的4倍,在P2P网贷的模式中,各方只要守住基准贷款利率4倍的边界,则其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框架下,合法性问题得到初步解决。民间普遍把高于4 倍基准贷款利率的借贷关系成为“高利贷”。当这种高利率被称作“高利贷”时,也连带了道义上的谴责。在国内P2P网贷实践中,出现了实际利率不超过4倍,但加上P2P平台的服务费用超过4倍基准贷款利率的情形,目前没有能判断其违法的法律依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p2p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研究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