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电子版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清华学姐到底触犯了什么法律法规?

诽谤罪是刑事犯罪,属于刑事自诉案件;法律上不存在你所说的侵犯名誉罪。刑法讲“罪行法定原则”,刑法没有规定某种行为如侵犯名誉,构成犯罪,则不得以了该行为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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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到你的提问,清华学姐到底触犯了什么?她的行为可能涉及到侮辱诽谤罪,这个罪是自诉罪名,如果有兴趣,可以在网络上查询一下自诉案件和侮辱诽谤罪。

这个清华学姐不仅仅是触碰到这个罪,而她的行为是触犯了人们的道德底线,在事实未查清楚之前,抢占道德與论的制高点,还说什么让他人社会死。这是思想意识败坏,极度的自我权力膨胀,是个极端自私的人!

试想一下,如果你在外出办事、旅行、或者上下班途中,不慎碰到了她的身体,这本来是很正常的一件小事,但被她在大庭广众之下故意放大,诬蔑诬陷,你极有可能百口莫辩,身誉受到极大的损害,甚至可能被警察传唤询问。

因此,这位清华学姐拿他人的名誉当儿戏,当监控显示是她故意敏感给学弟造成了巨大的名誉损害时,却想轻描淡写的道个歉,塞塘过去,这更显示了她内心的傲慢和缺乏教养。

我们现在是法治国家,任何人触犯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位清华学姐也不是法外之物,她的行为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和制裁,我们才能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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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这个清华学姐唐婧,犯了众怒,现在成了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触犯法律,犯了诬陷罪、散布合法公民信息罪。

因为擦肩而过,因为男生书包无意碰到唐的屁股,她却无端怀疑人家用手摸了,认为对方耍流氓,不论男生如何解释,却要了他的信息,在没有观看录像情况下,发朋友圈,要让其社会性死亡,其心何其歹毒。

录像还男生清白后,此女大言不惭,希望双方互道歉了亊,什么逻辑?没有录像,此男生一生毁了,在社会上难以立足了,不论学业,还是走上社会工作或成家,都会深受此亊件伤害。

劝告这个清华学姐:必须向男生书面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哪怕一元也需支付,并在学院内发声明认错,无端诬陷他人,没有受罚,那犯错成本太低,更令受害人不服。

古人语: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做人要善良,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更希望清华学院不把此亊和稀泥,在传授学生知识同时,更要教会他们先做人。

因为清华“腚”姐犯了众怒!

假如没有监控,这个男生这辈子就毁了!

事实证明了男生的清白。

却彰显了“腚”姐人性的丑恶!

或许法律不会审判人性的丑恶,但是公道人心不会放过这种歇斯底里的丑陋,所以才会有这么多人的关注与批判。

“腚”姐扬言让男生社会性死亡,其心何其歹毒!

好在苍天有眼,天道轮回,“腚”姐自食其果。唐婧!这个名字希望所有人记住,她已经社会性死亡。

首先我和大多数网友一样没学过专业的法律知识,我就想谈谈自己疑惑的几点:

1: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是不是大家都可以在网络等媒体上大肆宣扬“我认为”?事后道个歉认错人了就完了?

2:极端一点,如果真的网络暴力把男同学逼的走投无路走上绝路,清华学姐不用付任何责任吗?

3:借用一句网络用语“我不要面子的啊”?国家判错了都会有“国家赔偿”,清华学姐这样的做法事后只是道个歉(还不诚恳),没有约束吗?

4:你的轻飘飘的诽谤,如果当时没有摄像头也没有人证,怎么还男同学清白?难道男同学就背着“耍流氓”这个骂名?细思极恐!

最后想问问专业的法律老师,诽谤罪、损害他人名誉、造谣罪、煽动罪这些罪名适用吗?清华学姐差点毁了一个天之骄子的未来和一个家庭,犯罪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此清华美院学姐人品人格低劣,手摸与书包触碰完全是绝对不同的两回事。换言之她仅凭自己特敏感的心理生理反应就一厢情愿地恶毒地当场与事后均要毁掉学弟的一生,何其毒也!什么叫小东西?还要人家立即社死!以自己的感觉错觉换人家的人生,这交换代价天差地远,老夫我在遥远的南方都感觉到了这男生冤屈痛苦绝望般的无助。这事不能就此互相道歉草草了结,法治社会理应给出公平与正义。

道德战胜法律的历史事件?

在法国大革命期间,罗伯斯庇尔主张“美德”统治一切,他利用道德的权威来打击敌人,宣布了“法律不保护坏人的自由”,从而导致了许多无辜者被处决。

总之,道德和法律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在历史上,两者之间经常会发生冲突和交织。因此,对于道德战胜法律的历史事件,需要具体的历史背景和社会环境来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

该如何从法律和道德层次看待未成年违法乱纪问题?

法律是为人的道德行为,作明确化的说明。生活在运动的社会中,法律条文是不可能如毛细血管一样多的,满足各式各样的行为道德问题的丈量的。所以,各阶层各工种的学者,倍审员的参与才能够较准的衡量道德行为准则的守护。我想,未成年人的违法问题是应看是什么行为违法地,而论了。草层文盲者我谢谢邀答,蠢言见笑了。

未成年人犯罪给以一些必要的宽容是必要,原因是他们对于社会的认知程度还很浅,很大程度上犯罪的主因是对于后果并不是真的明白,但是对于今天12周以的孩孑必需应该根据犯罪的程度有不同的订罪标准,轻者可以教盲不究,重者与结伙者应另当别论,这样的人在少年时不管教会给社会留下隐患,以后会犯更大的罪,危害更多的人。

未成年犯罪应当很高

可现实生活中存在的问题太大

因为现在的末成年大多是独生子女

从生长角度来着机本处于逆爱的成长

从家庭的关爱中家长教育低

素质也有很大的影响

从教育方面,幼儿其,学生其

每个方面都会影响生长方式

毕竟现实生活,和快速发展的形式

导至各方面呼视教育的方面都有

可能影响孩子的各方面存在的社会问题

从普法方面,从小就应该懂的法律意识

把不应该的思想转换成真善美

会避免许多威害的思维产生

未成年人违法乱纪,既是社会治安问题,也是家庭教育问题。对未成年人教育,任何时候,任何年代都不能松懈。家庭中父母都希望孩子成才,但基于各自原因,有其心却无其力。很多留守儿童,就是这种情况。人们光想着使大人孩子生活得到改善,忽略了对孩子的教育,这是得不偿失的事情。

教育是个缓慢的过程,岂是朝夕见效哉?当出现不好结果时,既使说教,棍棒有时也难有效果。还是奉劝那些为生活而奔波的人们,不要忙于挣钱,要看紧孩子。

从老人和孩子在社会中比重看,以法治国存在它的短板。孝敬老人,教育孩子都是以法治国以外的社会问题。还必须沿用道德作用,才能使老人得到赡养,孩子得到教育。机械的以法惩戒,得不到应有的效果。

如今泛滥社会的网络暴力游戏,也是残害孩子的罪魁祸首。这些不是孩子的责任,而是社会的责任。不能为了利益,于我们的未来而不顾。如今大部分人感叹,现在孩子的教育越来越难。网络诱惑,难脱其咎。

对犯了错的孩子,既使有法律条文约束又怎样呢?因为面对的是一群没有思辨能力的少年。法律仅是对后果的惩治,而不是对产生后果的设防。对待不谙世事的孩子,是法律惩治有效,还是道德教育有效呢?应该精英斟酌的问题。

线们该如何从社会法律道德的层次面看待未成年:人违法乱纪的问题?答:现在的人生活富裕了,年轻人、小孩子都不像以前的人给父母做家务,打猪草,扫地,干农活等等,就从社会的层次面来讲,一个好的:孩孑离不开一个健康的家庭的培养;一个好的父母知道孩子的过性这样发展下去的结果是对是坏,早就在发现有不良认识及不良表现的同时就应该要严格地不疼心地把他或她一边用言语开导启发点醒他她一边强压施打来管教,才能细转过来,小时不管,随着日子胆子越来大,也就越错远,你就更不好把他坏性一下子管教过来…

您怎样看待校园霸凌?如何遏制校园霸凌,您有什么办法?

必须立法,降低未成年人承担责任年龄下限,甚至可以不设下限,按年龄可适当降低刑罚。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取消未成年保护法对未成年人的刑事豁免和保护,设立少年监狱。

1、家庭教育家长有责,告诉孩子欺负别人是不道德的,造成伤害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2、学校教育,告诉孩子什么样的事情属于校园霸凌,遇到校园霸凌该怎么做。

3、校园霸凌在校内发生校长和班主任有责,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4、校园霸凌在校外属地领导和派出所有责,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5、加强校园霸凌立法,建立特教中心(类似感化院,少管所)对不到刑事年龄的孩子进行特管。同时追究家长的监护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校园霸凌可能是由于个别孩子在家里长期受到了委屈或者打骂,积蓄愤怒无从发泄,看到比自己弱小的同学,作为欺凌的对象。施害者本身是被加害者,作为校园管理方应关注施害者的家庭教育,帮助孩子与家庭改善关系。被欺凌的孩子一定不能忍气吞声,要去争取帮助,如找同学或老师倾诉事情经过,要明白逆来顺受,只会让欺负的人更加有恃无恐。

校园暴力是一个人性本初的恶与教育的不良善或缺陷的叠加,是教育的社会问题和社会的教肩问题,是学校内部,校内与校外,社会暴力校园影响的总体表现。其中有人性劣根的初始,社会架构的幅射,教育制度的完善,学校管理的到位,教职员工的责任心,社会环境对学校的影响,相关部门好学校的管理。但归根到底,是教与学,人与法的关系。秩序就是生命。有法可依,严格执法是秩序的保证,加强教职员工的责任心,强化职能部门依法履责是基础,进行道德品质教育,提倡"遵纪守法,好学上进"营造强盛的学可氛围,正确引导学生确立正确的"三观“才是真正的治根之策。人之初性本善也性本恶,关健在于教化,教化之道在于秩序,秩序的保证是戒律。君不见古华夏师学斋先生的戒尺就是综上所述的精华,生命的共性必须是先戒而后善,教化方可成才,这就是华夏文明的缩影。

校园霸凌的产生有多种原因,世界各国中小学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校园霸凌!

校园霸凌现象实质上是世界霸凌和人类霸凌现象在校园中的反映!

产生校园霸凌的原因虽然复杂多样,但是归纳起来就两类,一类是人的主观原因,另一类是人所生存的社会及自然环境等客观原因!

主观原因包括人的自然生理原因和人的主观认识原因。客观原因包括家庭原因、社会原因、学校的原因和没有任何制约的自然生存状态:

有多少产生校园霸凌的主客观原因,就必须有相应的消灭或者减少校园霸凌的具体方法和措施。

比如对极个别罪大恶极的生理原因的霸凌者,可釆取手术、服药等手段改变其自然生理性状!

再如对主观认识原因的霸凌者,可釆取教育和惩罚兼顾的措施手段,改变其霸凌的心理结构。

又如对客观原因造成的校园霸凌,可以采取加强家庭学校教育管理的方法措施,同时加强国家法治建设和国民行为规范教育管理等措施。

总之,在各种措施综合利用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国民的综合素质,校园霸凌就会逐渐减少甚至消失,比如高度发达的北欧诸国,就很少发生包括校园霸凌在内的各种社会暴力现象!

未成年人校园侵权案件中,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本不想再回答头条任何问题了,头条不亡,悟空不死,社会难平。学校有无责任?有,当然有,且是全责,一个背锅部门,推脱得掉?一个浮躁的社会,一个无信仰无诚信的民族,矛盾激化点竞然让教育来背,悲哀!当杀人犯就可以堂而皇之的返校上学时,你还在期待学校解决校园欺凌,不觉得想法有多幼稚,有多可笑吗?

这个责任太大恐怕负责不起。

校园霸凌,学校能起的作用非常少。因为参与的都是未成年人,都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学校除了批评教育,没有别的办法。但是批评教育有能顶个屁用。

问题涉及到一些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条至2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受到侵权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侵权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还有一方面需要说明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校外人员侵权伤害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搞懂以上法律概念后,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侵害,学校要承担责任,但是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侵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承担责任。学生在学校受到校外人员侵权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但是学校如果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承担补充责任。

问题涉及到一些法律概念: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17条至24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受到侵权伤害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侵权伤害的,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责任。还有一方面需要说明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到校外人员侵权伤害的,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在搞懂以上法律概念后,问题就很容易解决了,如果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侵害,学校要承担责任,但是学校能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是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在学校受到侵害,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承担责任。学生在学校受到校外人员侵权伤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但是学校如果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要承担补充责任。

对这个案例来说;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自从89年以后,老师渐渐淡化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历史教育,直到后来全部淡化,也是社会带来的一部分原因,再加上腐败的层次影响,这些都是学校校长和老师对社会的吸收带来的后果,所以学校校长和老师是必须承担的一部分责任,因校长和老师是学生的坚强后质量,在教育方面是不应该改便的,任何时候对学生的教育都要坚持真理。

具体问题具体对待:以下几件事学校做到了就不需要承担责任。

1,平时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告诫孩子不能打架,尤其是欺凌。

2,发现打架事件后学校及时出面阻止或者干预。

如果学校管理混乱,从不进行这方面的教育,或者发现事件后装作看不见,不组织,不干预,那么学校当然就有责任了。


对这个案例来说;学校是有一定的责任,自从89年以后,老师渐渐淡化学生的思想教育和社会历史教育,直到后来全部淡化,也是社会带来的一部分原因,再加上腐败的层次影响,这些都是学校校长和老师对社会的吸收带来的后果,所以学校校长和老师是必须承担的一部分责任,因校长和老师是学生的坚强后质量,在教育方面是不应该改便的,任何时候对学生的教育都要坚持真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学校法律问题案例全解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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