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支付平台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支付平台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第三方支付平台永久冻结的资金是如何处理的?是否违法?该由什么部门来监管这一问题?
第三方支付平台永久冻结的资金是因为被冻结的账户涉嫌违法或者违规,其永久冻结的意思并不是时间上的没有结束,而是相当于定期自动解冻而言的,也就是说,需要通过合法途径才能解冻,否则永远冻结。解决途径有三种:
1、对于违反第三方支付平台规定的客户的申诉,经过核准或者违规处理后给予账户解封;
2、银行发起的风险交易,由第三方支付企业暂时冻结,由客户提出申请后,按银行相关规定处理;
3、司法部门要求冻结的。牵涉违法的,需要司法程序。 通过以上程序解冻后一般退回到其银行账户或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由于目前互联网很多法律不完善,立法滞后,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如有发生争议,可通过消协、法院等机构处理。
支付令的效力如何?是否与法院生效文书具有同等效力?
法海一粟认为,法院的支付令生效后,其与法院生效的判决书、调解书一样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1、申请支付令的法律依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如果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并且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条件的,则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支付令的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法院受理支付令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因此,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时,须提供证据以证明自己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条件。
3、债务人的异议权。民事诉讼汉第二百一十六规定,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基于支付令的申请在程序较为简单,因此,为防止债权人滥用该项诉讼权利,法律上为债务人设立的异议程序。因此,债务人在收到法院的支付令之后,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应当立即提出异议,以阻止支付令的生效。否则,如果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海一粟:运筹帷幄之中,决战法庭之上。
您好!
对呀,支付令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债务人应当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债务人既不给钱也不提出异议,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有异议,并向作出法院书面提出,法院经过形式审查后,异议成立的,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失效。双方都同意的话转入诉讼程序。
希望能帮到您!
先说结论再分析:支付令生效后,债权人可以申请执行。
1. 支付令的属性
民诉法第214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二是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所以,支付令是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的督促程序司法文书,条件成就时,具备强制执行力。
2. 支付令的生效
民诉法第216条规定,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由此很容易联想到一审判决,如果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上诉期十五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否则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3. 支付令的讨论
支付令的效力问题其实在诉讼法学界一直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法院作出支付令时仅查看了债权人一方所提交的证据,并未给予债务人“反驳”的机会,对债务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不到位,因此对支付令效力持保留态度,认为其低于判决和裁定,但是又比一般民事合同约束力要强。也有学者认为,支付令的存在大大节省了司法资源,让一部分事实清楚的案件通过支付令的方式快速化解纠纷,因此对支付令持肯定态度,认为支付令效力与判决、裁定一致。
见仁见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支付平台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支付平台法律问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