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及法律问题,案件涉及法律问题怎么处理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事案件法律程序走完,判决却有问题,还能申诉吗?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申请再审的条件)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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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甚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甪法律确有错诶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辟的审判人员沒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辫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喚,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贝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只要妳认真细仔学好,民诉法的二百条若违反其中一条就可走入再审程序,就能达到妳所需求的再审的救济途径!就能得到公平,正义的结果!有了结果也别忘了给我点赞吧!

民事案件法律程序走完,认为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诉。

但你打官司的对方就是法院,你要纠正它们的错误,还得经过它们同意。以后的路更长,更伟大更艰难。要做好持久战的准备!

过去的犯罪事实是否适用现行法律?

要根据具体案件。

我国刑法规定: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于所有正在审理的案件,但已经生效的判决,则不适用,原判决仍然有效。

刑法的“从旧兼从轻”原则,用最简单的话理解就是:“有利于被告人”的准则。

刑法的该规定主要是针对我国1979年旧刑法和1997年现行刑法之间的矛盾问题,且主要是针对新刑法溯及力的问题。即新刑法对公布之前的行为是否认为是犯罪问题,以及如何适用等问题。

“从旧兼从轻”原则具体举例说明:

首先,当遇到一个人的犯罪是在新刑法颁布以前,此时要考虑的是先适用旧刑法,即行为时的法律规定(从旧)。

其次考虑,如果是适用新的刑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新刑法处罚较轻的话,则应该对被告人使用新刑法(从轻)。

再次,如果是适用旧法更有利于被告人的话,如旧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是旧法规定的刑罚更轻时,则对被告人适用旧法。

最后,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适用旧法还是新法,既所谓的“从旧兼从轻”原则。

“从旧兼从轻”原则是我国处理各种法律问题的一项基本原则,除了刑法适用外,其他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也都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如果律师发现自己的当事人真的犯了法要怎么办?

首先明确一点,刑事案件里,所有的律师,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明确知道自己的当事人真的犯了法!!!

律师并不是只能为完全无辜的人辩护!

现实是律师往往是为真正有罪的人辩护的。

一个刑事案件的基本流程是,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法院审判。

按照这个流程,犯罪嫌疑人请律师的概率是逐步加大的。也就是相对而言,公安机关侦查阶段请律师的当事人最少,法院审判阶段请律师的当事人最多。

而一般当事人只有被刑事拘留了才会意识到问题严重了,才会去请律师。

那我们看看刑事拘留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也就是说,一般被拘留已经意味着当事人很大概率是真的犯法了。在之后检察院公诉,法院审判,要求是越来越严了。也就是说,越往后一个阶段,当事人犯法的概率越大。

所以说,律师真的很清楚自己当事人很大可能——而且往往是很明确——知道自己的当事人犯法了。

那么律师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办呢?

当然是继续代理啊。

首先,律师并不是审判机关,也不是正义化身,只是一个职业。他存在的目的只是为当事人在法律范围内谋求最大的合法利益。当然,你要说的高尚点,说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当事人在强权机关面前的无助也可以。但,律师并不是只能为无辜者辩护,这是必须明确的。

其次,律师并不是只能为当事人做无罪辩护,还可以作罪轻的辩护,还可以为当事人争取轻刑,都是可以为当事人争取利益的。比如,审判机关忽视了当事人自首的情节,律师就可以提出来,为当事人争取自首减轻刑罚。再比如,律师了解到当事人掌握了其他人犯罪的信息,也可以鼓励当事人检举揭发,为当事人争取减轻刑罚的机会。还比如,当事人本来应当定盗窃,被公安机关认成抢劫,律师也可以去主张。

最后,如果律师掌握了公安机关没有掌握的其他犯罪情形,按照法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是应当为当事人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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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案件涉及法律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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