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的法律问题,死亡的法律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死的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死的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法律是如何定义尸体的权利的?

早上好,关于您提出的问题我有一点我自己的看法,这里提出来,我们互相讨论一下。

死的法律问题,死亡的法律

1,关于尸体是否享有名誉权、肖像权等生前的权利,我认为你想表述的是死者是否享有上述权利,因为身体在法律上也无法作为权利主体享受上述权利的。它不是法律的规定的权利主体。至于死者是否享有名誉权与肖像权,这点是毋庸置疑的,公民死亡后,名誉权跟肖像权应受到法律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亡的名誉权应受法律保护的函》和《关于审理名誉权若干问题的解答》中都已经对死亡人的名誉权是否受到法律保护做了明确的规定。任何污损、丑化或擅自以盈利为目的使用死者肖像权构成侵权的,死者的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侵权者承担赔礼道歉等责任。因此,您提到的上述权利,死者是享有的但不能说尸体享有上述权利。

2,关于医院不让家属把尸体从太平间拉出去,是非法拘禁还是非法占有财产这个问题。我国《民法通则》对公民个人财产的规定包括有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以及其他生产资料等合法财产。既然是财产,财产所有人就可以对财产进行处理。但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意义层面讲,尸体都不能被算作财产。比如说,死者生前没有同意对遗体进行捐献,那么它的近亲属在死者死后就没有权利捐献他的遗体。另外,从人权保护层面讲,尸体也不能算作财产,。既然尸体不属于财产,那上述行为就无法构成非法占有财产。我国刑法二百三十八对非法拘禁罪的规定是,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也就是是说犯罪的客体是人身自由收到了限制,因此,从犯罪构成层面上讲,尸体并不能构成非法拘禁罪的客体。因此,医院不让家属把尸体从太平间拉出来不构成非法占有财产罪和非法拘禁罪。

3,关于上述的问题,个人认为既然尸体不属于财产,那么退一万步讲,尸体肯定是属于物体吧,一个所有权属于死者近亲属的物体。如果医院不让死者亲属把遗体从太平间取走,就是对近亲属所有权的侵害,近亲属可以提起物权请求权。另外,有上述情况,对近亲属的精神伤害也是非常大的,还可以顺带提出精神损害赔偿。

以上只是个人看法,个人感觉并不完善,只是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

看见这个问题,我结合自己的理解,并且查找了一下文献,发现有一篇论文叫《论尸体的法律属性及其处置规则》作者是曹艳春和杨立新,您觉得我说的不对您口味的,可以去看一下。

最高人民法院对于尸体在一些关于民事纠纷中也提出,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的,死者亲属可以起诉请求赔偿的。

对于尸体,其实是一个伦理道德的问题,在法律上,可以说是一个“物”的延伸。

我们在关注人的尸体是否受到法律保护的时候,也应该知道,法律所保护的尸体是公民丧失生命的人体物质形态,他有一个本质,是身体这个曾经的主人死后的权利的延续利益。

法律所保护的,不仅仅是尸体作为“物”的尊严,也保护了死者生前的一些权益在死后的延续。死者在死后也是有人格的。我们经常说吧!死者为大。这一点,在法律上也是有体现的。尸体的隐私,人格,肖像,名誉,都受到保护。

但是,这些尸体都权益,基本都来自于死者本人对于身体的支配力。比如说,我生前说,我的尸体以后要火化,那你们就要将我火化。我说,我死后,我的心脏要移植出去。那我的亲属就不能把我的尸体随便处理。我也是有受到保护的。

谢谢邀请,希望我的回答可以让您满意,最后祝您新年快乐。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死的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死的法律问题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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