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股权转让担保合同?

股权转让协议是,当事人以转让股权为目的而达成的关于出让方交付股权并收取价金,受让方支付价金得到股权的意思表示。股权转让是一种物权变动行为,股权转让后,股东基于股东地位而对公司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全部同时移转于受让人,受让人因此成为公司的股东,取得股东权。

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总所周知股权转让是一种有有偿同时又有利于他人获利的民事法律,在申请股权转让协议时提供对应的材料。

股权转让担保合同是,在股权转让情况下,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为了转让股权,在股权让与担保情况下,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是以转让股权的方式提供担保所签订的合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担保债务之履行,将股权作为担保财产事先变更登记至债权人名下,并约定若未来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无法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对股权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进行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法院对公司为股东间股权转让提供担保的效力如何认定?

题目还原出来的意思就是公司股东之间内部进行股权转让,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受让人支付股权受让款做出担保的行为效力问题,个人认为此种担保的效力是否有效取决于以下几个条件:

1.是否经过股东会决议通过?原因是根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据此如果此担保行为都没有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决议通过,那么这种担保行为本身就存在先天缺陷。

2.是否涉嫌恶意抽逃出资?简单地说如果受让人与出让人之间恶意串通或者存在共同的目的行为就是通过股权转让的形式将本应由受让人支付的转让款转而由公司承担后,那么就导致原股东的出资款被抽逃,而现股东理应出资款变成了“欠款”,这种款项形式上虽然性质发生了变化,但是本质上就是导致了公司资本降低,间接损害潜在债权人的利益。

3.担保合同本身也是合同的一种,这种合同的效力个人认为只能存在于事后评价当中,例如本案当中如果受让人按照约定支付了股权受让款且不存在第一种、第二种情形下,那么这种该担保协议应当尊重公司自治的原则,允许其有效。但是如果存在上述两种条件任何一种有问题的情况下,那么这种担保行为的效力本身就存在问题。

担保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吗?

担保公司可以进行股权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制度的规定,质押以其标的物为标准,可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股权质押就属于权利质押的一种。因设立股权质押而使债权人取得对质押股权的担保物权,为股权质押。

股权质权作为一种担保物权是为担保债权的实现而设立的,股权质押担保力的大小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安全,与质权人的切身利益相关。

担保公司不是以自有资金放贷,而是为企业信誉做担保,由银行放贷。也就是说企业在银行资信度不够达到贷款标准,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做的就是银行不愿意做的那部分业务,风险由担保公司来承担。

担保公司的优势就是门槛低,办事效率高,放款速度快,接受各种形式的抵质押物作为反担保措施,比如房产、车辆、商标、股权等等抵质押物。

现实当中虽然股权质押确实帮助了许多人,但是仍然需要注意的是大规模的股权质押带来的风险,尤其是在公司偏弱的情况下,保证金需求或者是解押带来的问题都将影响到公司的经营发展,甚至导致风险暴露。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股权担保的法律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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