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电商法律法规常识基本知识?
第一条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规范电子商务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电子商务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子商务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电子商务,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
法律、行政法规对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金融类产品和服务,利用信息网络提供新闻信息、音视频节目、出版以及文化产品等内容方面的服务,不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鼓励发展电子商务新业态,创新商业模式,促进电子商务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营造有利于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构建开放型经济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 国家平等对待线上线下商务活动,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采取歧视性的政策措施,不得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市场竞争。
第五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守法律和商业道德,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网络安全与个人信息保护等方面的义务,承担产品和服务质量责任,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电子商务发展促进、监督管理等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电子商务的部门职责划分。
第七条 国家建立符合电子商务特点的协同管理体系,推动形成有关部门、电子商务行业组织、电子商务经营者、消费者等共同参与的电子商务市场治理体系。
第八条 电子商务行业组织按照本组织章程开展行业自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推动行业诚信建设,监督、引导本行业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就税收做了框架的规定,通过电商渠道进行交易的各种方式都需要缴纳税收,从前偷税漏税的情形将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缓解;
对于跨境电商要求也会更加严格和规范化,代购要求办理主体登记;
对“虚假评论”行为进行了否定性的认定,“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
出台了二选一(经营者垄断)相关遏制条款。
电子商务法,是调整以电讯为交易手段而形成的交易形式所引起的商事关系的法律规范体系。电子商务法是一个非常庞杂的法律体系,涉及许多领域,既包括传统的民法领域,又有新的领域如电子签字法、电子认证法等,这些法律规范总体上属于商法的范畴。
关于《电商法》你怎么看?
感谢邀请。
我不做电商,所以就以消费者身份,尽量乐观评论吧。
这个立法在2013年就启动了,旨在规范网络销售,创造良好的,真实的销售环境。
其中很多条款限制,的确是对很多电商有大的影响。但是坦白说,基本上是比较合理的限制。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们都知道网购是通过评论,卖家展示来判断商品是否值得购买,而不是像实体店那样真实感受。但是恶意引导好评,刷单,删差评等误导了购买者。既然同是销售,为什么不适用同样的限制呢?在实体店,如果有人威胁你给好评是违法的。实体店需要营业执照,需要交税,为什么同样是销售的电商不能呢?
其实,仔细分析,如果正经销售,真实展示,不刻意制造假象,这种电商基本没有什么影响的。
所以,所谓的影响是因人而异的。只能说,有了这个立法,好的网购环境即将形成,好电商的春天也即将到来。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电子商务法律问题研究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