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爆炸法律问题,天津爆炸法律问题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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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曰天津港大爆炸是怎么一回事?

“8·12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是一起发生在天津市滨海新区的重大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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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2日23:30左右,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天津港的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165人遇难(其中参与救援处置的公安现役消防人员24人、天津港消防人员75人、公安民警11人,事故企业、周边企业员工和居民55人)、8人失踪(其中天津消防人员5人,周边企业员工、天津港消防人员家属3人),798人受伤(伤情重及较重的伤员58人、轻伤员740人),304幢建筑物、12428辆商品汽车、7533个集装箱受损。

爆炸赔偿标准是多少?

因为爆炸受到损害怎么赔偿

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1、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的赔偿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单位,该单位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单位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侵权人已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2、造成他人财产损害的赔偿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3、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赔偿损失;

(7)赔礼道歉;

(8)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这种突如其来的爆炸是受害人所不能控制的,受害人尽量不要到存有易燃易爆物的仓库附近。行为人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地点最好在人烟稀少的地方。

你问的是爆炸事故赔偿标准吗?

有以下的几点标准:

一、如果伤亡者是属于单位的职工,是在工作中因为该事故遭受的意外,意外赔偿是:

1.因公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按照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乘以百分之二十,供养亲属的抚恤金,配偶本人工资的为基数获得40%,其他亲属30%。

2.因公受伤,一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27个月的赔偿,二级伤残,获得本人工资的25个月,三级伤残获得23个月,四级伤残获得21个月,五级伤残获得18个月,六级伤残16个月,七级伤残13个月,八级伤残11个月,九级伤残9个月。

二、化工爆炸时进去解救的牺牲的消防官兵武警战士,由民政部门评定为烈士,赔偿标准是:烈士褒扬奖,烈士牺牲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的30倍,因公牺牲个的抚恤金,烈士牺牲时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的20倍,40个月的本人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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