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遇到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遇到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遇到法律问题,应该是自己解决还是应该找律师解决,为什么?
这个问题要因人而异了,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决定。
如果当事人本人就是学法律的,或者对法律比较精通,问题也不是很复杂,当然不请律师自己处理也是可以的。或者说案情本身不复杂,标的也不是很大,如果请律师诉讼成本会比较高,所以这种情况,建议大家也可以自行处理。
另外,如果家里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中心会免费委派律师为大家解决问题。
但是对于案件比较复杂,特别是争议比较大,标的比较大的案件,建议当事人还是委托专业律师处理比较好。这样更有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自己的损失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大的利益。
总之目,前除了刑事案件必须有律师进行辩护外,民事案件没有强制当事人必须要委托律师处理,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决定是否委托律师!
请律师两种途径。一是花钱请,各省都有指导价,也可协议收费。二是申请法律援助,国家免费提供律师。
遇到法律问题,我建议请律师。全国很多地方,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律师解答咨询是不收费的。听听律师见解非常有必要。
那怕就是打官事想自己来,向律师咨询一下,对案件处理必定有帮助。
为啥请律师:从当事人角度,认为情理上应该会得到法院支持。而对律师而言,不仅考虑情理,更重视法理,针对案件的法律事实,运用相应的法律知识(适用什么法律,什么条文,什么法理等等)。另外诉讼程序也非常重要,一般当事人在实践中很少接触到。比如诉讼程序,证据的收集,证据是否具有三性及达到证明目的。实践中很多本身应该赢的官事,因为不知道怎么进行诉讼程序及提交证明等原因,输了官事,然后再去找律师,这样一来不仅律师费出了,而且案件处于被动状态。如:民间借贷案件。当事人拿一张100万借条起诉。因不知道提交交付100万证明材料,法院很大可能判决驳回起诉。你可以不找律师代理,但最起码你起诉前咨询一下律师,律师当然会告诉你的,如果没有转账凭证,律师也会告诉你,让你详细回忆及补充证据:这100万组成,分几次给钱,有无在场人,这钱是转账多少,现金多少,给的现金是自己取出来的,还是从朋友那里借过来给被告的,等等。这个仅是律师代理案件中简单不过的案例,复杂案件还有很多,律师作用非常之大,用名人一句话。律师是正义最后的守护者。
网上很多人评价律师这个不好,那个不好。是对律师行业的误解,各行各业,都有极少数一部分所谓的“败类”,但不能因此而否认律师为法治建设所做出的贡献。
类似问题,生病找医生还是自己给自己看病?
1.找律师,自己无法处理,缺乏专业知识和能力,有经济能力愿意出律师费,相信律师的职业道德。
2.不找律师,不相信律师专业能力,不相信律师职业道德,或者觉得自己懂法律可以搞定,或者没钱请律师。
3.现实是很多人觉得自己很能干,很懂法,事情很简单,舍不得花钱请律师,所以自己搞,搞砸了再去请律师。问题是搞砸了,请律师也无力回天。
当你生病时,你会自己解决还是找医生解决?
首先你得知道你哪里生病,找出病因,然后对症下药。
如何找出病因,有的靠经验生活常识,有的会在网上百度,有的会去附近的小诊所,有的会去大医院挂号。
同样,单就挂号就分为普通的和专家的等等,价钱当然也不一样。为什么有人会花高价钱挂专家号,花高价钱去好医院看病?道理相似。
我认为你的提问和以上问题有相似之处。
个人拙见仅供参考
一个生病一个法律问题,都是关系人重大利益的问题,如果你都不愿意支付较高的代价去解决,那么说明你根本不在乎,你自己都不在乎,如何指望医生和律师在乎?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请律师,一定舍得花钱请好律师。
当你遇到问题时,你是否选择走法律途径解决?走法律途径的步骤是什么?
对走法律程序的认识,是否有必要诉讼能其它途径解决更好。当地司法环境,不好也会给你带来更多伤害。诉讼必须慎重,法律是公正的。而某些法官,检察官他们??????公正。
这要分什么问题,有的问题适合用法律手段或者说只有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才有效时,则会偏向法律手段。法律手段最大的特点就是就有强制性,合同协议不履行你不能逼对方履行,但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至于法律手续或者程序要区分广义还是狭义,狭义的法律程序可以限定为法院起诉,想法院提交诉状和证据材料,法院开庭后出判决书,对于普通案件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一审判决或者二审判决生效后对方不履行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广义的法律程序除了起诉之后的法院阶段,还包括起诉前的催告、谈判等阶段,有些案件比如合同纠纷,要解除合同有时需要先履行通知或者催告义务,像劳动纠纷、公司纠纷等程序性义务较多的领域,通知催告义务等前期程序甚至比法院阶段更加重要,直接决定着判决的结果。
恐怕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对个人而言是大事,不管涉及人格权还是财产权,都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但如果是小事,还是自行解决的好,据我了解,目前基层司法机关案多人少矛盾突出,一个法官年审3、400个案件实属平常,你的案件能否快速解决,就不好说了。这里就涉及到你的个人时间成本和司法资源浪费的问题了。
是的,因为法律是你维护自身权益最好的武器。走法律途径看你是遇到什么事情了,分诉讼途径与非诉讼途径。民事方面的包括:请求基层组织或者有关部门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为什么不去打官司,而是在头条普法?能养活自己吗?
你好。
你的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本人就是个律师,也经常在头条上或者后天晚上回答一些问题。
或者在问答上直接回答,或者是写成文章发表在互联网上。
这样做,主要是从三个方面来考虑的:
第一,可以锻炼自己的文字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
律师是要靠文字和说话来生存的。所以这两项能力必须每天坚持锻炼,才有可能获得进步。
有了出色的文字表达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才有可能将案件做得更好。
才有可能进一步的帮助自己的当事人,帮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二,利用自媒体推广文章,可以间接的营销律师。
今天是个互联网时代。
而且是一个全民参与的互联网时代。
必须通过回答问题或者写文章,长期坚持下去,可以在网络上积累起自己的名气,或者树立自己的品牌形象。
如果该律师的分析问题能力相对较好,获得了读者的认可。
那么某一天该读者遇到法律问题,就很有可能想到该律师。
继而会想到向该律师进行咨询。
最后可能还会委托给律师办理一些案件。
第三,网络上回答问题,让律师有成就感。
如果网络上回答的问题,阅读量比较高,收藏量比较高或者点赞的比较多,都会给律师带来很大的动力。
促使律师发表更多的文章,回答更多的问题。
其实不仅仅是律师,任何一个人都有“被看见”的欲望。
而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回答问题,都是通往“被看见”的最佳途径。
希望上述解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提这个问题首先想的太简单
1这是一种广告
2这是一种渠道
3这是一种推广
总之都是扩大知名度、获得业务的途径和方法。
也不排除就是个人爱好公益。
这个世界没那么简单,律师一大把怎么能脱颖而出呢?营销手段而已。
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作为原则,事实与法律发生冲突时怎么判?
要明白一点,首先有事实存在,再有相关的法律产生。因此可见,事实先有,法律后有。所以能够说明,事实与法律是有冲突的情况发生的,同时也存在相互不协调的事情。现实判案中,如遇到这类情况,大多以法官对法律条例的理解来运用,这条不通换那条,或改变案由以对应事实,但事实不能改变,事实是本质,是案的重要依据。故题目要求解答的问题,一点不难,无需担心。司法当中无一例案件是判决不下的,也证明了这点。
你说的就不可能存在。
法律适用是个演绎推理的过程,即以具体的案例事实置于法律规范的要件之下,以获一定的结论。
比如,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条文实质规定了三个要件,一是行为人有过错,二是侵害他人权益(有结果),有个隐藏的要件是因为行为人的过错导致了他人权益受损(有因果关系)
这个时候,假设发生一个交通事故,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事实)对方有过错,受害人受伤(有后果),而且确实是因为对方造成的受伤(有因果关系),完全符合侵权责任法第6条之规定。那么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所谓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即事实要件完全符合法律规范要求的情况下,得出一个法律规定的后果的过程。
条文该当于事件的所有要件特征才能触发相应的法律结果。如果冲突了,比如上面的例子,对方没有责任(没有过错),那么自然不能适用第六条,也就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简而言之,如果冲突了,那就需要找符合事实要件的条文,使事实与法律条文相适应导出一个法律后果。
你问得可能是事实认定有错误,或者法律适用有错误以至于导出一个错误结果。但这不是法律与事实冲突的问题,而且法律,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
既然是说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那必然是以依据为基础,以法律为标准。法律的制定是对日常的社会生活当中发生的各种事情的正常运转进行调整和规范。也就是说,先有事实,然后针对事实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法律。任何一部法律的制定,都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也就是事实上存在的矛盾。从这儿可以看出,是先有事实,后有法律的。
那么,当事实与法律发生冲突时,必然要根据发生的事实,采用相应的法律来解决这一问题。而不能为了适应法律而改变事实这一本质,那样的话就属于本末倒置。
现实生活当中,在我们去法院打官司的时候,法官也会要求我们在举证期间内提供各种证据,之后根据这些证据,再做出分析和判断,再采取相应法律来做出合理的判决。。
法律的制定,它包括了社会生活当中的方方面面。当有矛盾发生时,针对事实情况,总有一款法律条文会解决这一实际问题。因此,在实践中,应该不会出现事实与法律发生矛盾这种现象。
事实与法律不会发生冲突。
事实和法律是两个不同的因素,只不过是在裁判的过程中,用法律这个尺子来丈量事实这个存在。尺子用错了,事实看错了,那么测量出来的结果就必然导致失实。
认为两者发生冲突的情况,是对认定事实错误和适用法律的错误的误解,或者由于枉法裁判的故意而导致。
从法理的角度讲,事实包括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客观事实是不依赖人们的认识的事实真相,法律事实是依照法律程序、被合法证据证明了的案件事实。但法律事实以客观事实为基础,从某种角度来看,客观事实可以称为是法律事实的一个上位概念,两者有着紧密的联系,根据一个客观事实得出一个唯一的法律事实是一种常态,只有个别情形下两者不相统一。
事实和法律怎么可能会出现冲突?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判决结果必须按照事实和法律来,必须适用三段论。
什么叫三段论?
法律是大前提,事实是小前提,结论必须从大前提和小前提推论得出。
举例:
法律:杀人者死。
事实:张三杀人了。
结论:张三应该死。
从这三段论来说,法律和事实之间根本不存在冲突的条件。
题主理解的冲突只可能存在于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之间。
这种冲突是必然会存在的。
所谓客观事实就是实际发生了什么。
所谓法律事实就是证据显示发生了什么。
所以法律事实不等于法律本身。
为什么法律事实无法总是与客观事实一致呢?
因为时间的不可逆性,事情一旦发生就会立即消灭,法官只能根据留下的痕迹去还原当时最可能发生了什么。大多数时候,根据留下的痕迹能够还原事实真相。但少数时候,因为痕迹过少,或者痕迹误导,这种推断就会错误。
举例
客观事实:张三借了李四5万元钱,但是没有打借条,给的现金。
李四一直不还,张三起诉到法院。李四否认借了张三的钱。张三无法提交任何证据。
法官只能认定张三没有借钱。这个张三没有借钱就是法律事实。
三段论:
法律(大前提):欠债还钱,没欠债不用还钱。
客观事实:张三借了李四的钱。
法律事实:张三没借李四的钱。
根据客观事实推论的结果,张三应该还李四的钱。
根据法律事实推论的结果,张三不需要还钱。
这时候因为事实认定错误就会出现结论错误。
这能说是事实和法律冲突吗?
只能说是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矛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遇到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遇到法律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