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疫情影响下的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疫情影响下的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非常时期,关于疫情防控的主要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主要有如下几部:
《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治安管理处罚法》
我是律师,我来回答这个问题,但仅在获取信息方面提供思路,我肯定不会把最近公布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粘贴出来,题主可以根据我的思路自己去找所要的具体法律条文。
1、题主要想及时获取最新法律方面信息可以关注两高公众号,就是最高人民法院公众号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众号。
比如最近公布的法发〔2020〕7号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法律人基本都会及时获得这些信息。
2,最简单的,最全面的,最新的疫情期间的相关法律法规,已有法信团队根据近期出台的各类法律文件将《突发传染病防治法律规范文件汇编2.0版》电子版发布了,可以在微信上找到。题主可以可以看下“法信”,整理的比较实用,且全面!给律师带来很大方便。
合理善用各种工具,这个要律师自己收集也可以,就是汇集起来麻烦。我都是用平台提供的。
以上供参考,如有用不甚荣幸!
请问疫情高风险区封门有法律依据么?
既然是高风险区就是对人民的生命有威胁性,为保障广大人民的生命安全采取一些措施是必要的,反问去年疫情爆发期间封城,封村,封小区等,一些作法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封门同理,如果没有,那就是人民的生命高于一切,只要能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有保障,一切皆可为之。法律的制定一般都是滞后的。
这些事情不需要法律依据。很多突发状况立法根本来不及,配合国家安安静静保护自己就行。昨天就有一位大兴区的老大爷,小区封闭了非要出去,结果就被警察带走了。法律依据大概应该有关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行政处罚法》
关于疫情高风险地区封户关闭小区的事情,是否有法律依据?应该说,地方政府有权根据疫情的风险等级做出一些强制性的封闭措施,这是行政法所赋予的政府权力。所以题至对这个权力提出质疑是不合适的,在疫情风险比较大的情况下,封闭小区和住户对整个社会是有益的行为。
受疫情影响,当事人可能无法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仲裁,应如何处理?
现在法院、仲裁机构都在上班,甚至一些法院、仲裁周末都在上班,所以,诉讼时效是否会受疫情而顺延,有待商榷。但是,诉讼时效可以中断,所以建议与管辖你案件的机构取的联系,通过邮寄或网上立案,将时效中断,以防发生争议,过诉讼时效,损及自己利益。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因疫情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行使权利,构成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主要包括:(1)当事人因被确诊为新冠肺炎而住院治疗,无法主张权利;(2)当事人因属于疑似病例或密切接触者而被隔离观察,无法主张权利;(3)当事人因政府防控疫情而采取了封路,封锁居住区域等措施,无法主张要权利。(4)当事人因其他与疫情有关的障碍导致无法主张权利。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疫情影响下的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疫情影响下的法律问题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