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与法律问题,网红法律法规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网红与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网红与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网红搭售相关法律责任?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现象越来越普遍,搭售就是其中的表现形式之一.搭售行为的实施通常会损害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并产生扰乱...

网红与法律问题,网红法律法规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商品不得违背购买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条件."但该法的"法律责任"一章中对上述强行搭售商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无相应的罚则.自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新《消法》第十六条第三款也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小孩模仿网红视频被炸身亡,网红该负法律责任吗?

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人通过拍摄视频成为网红,办公室小野就成网红里数一数二的,她有几千万的粉丝基础,年收入在4000万以上,随便一条视频就可以获得高点击量,所以是网红里的大咖。

从2017年2月办公室小野因发布《饮水机煮火锅》等办公室花样美食作系列脑洞视频而受人关注,积累了一批忠实的粉丝,更有大量的粉丝及其他网友开始模仿“办公室小野”的另类美食玩法。


办公室小野的视频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都是一些我们平常在生活中不会去接触的,更不会想到用这些物品煮东西吃,什么易拉罐爆爆米花、爆米花机爆小龙虾、高锰酸钾+甘油制明火、自制电路做烧烤架,这些都是需要接触电和火的,办公室小野是有专业团队协助才能在办公室煮东西吃,一个人是完成不了的,而那些模仿者根本就毫无经验,就是看着视频模仿,危险性极高,操作不当就有被电死或者烧死的可能,所以不建议去模仿。


8月22日下午,12岁小雨和14岁哲哲两人一起模仿抖音里一个叫“办公室小野”的抖音号发布的用易拉罐做爆米花的视频来自制爆米花,结果没想到刚点燃酒精就爆炸了,“刚开始做的时候没有反应,就把酒精往上倒,刚倒上去就爆炸了,当时一看着火了,赶紧跑出去接水灭火,当时身上都是火,不小心还摔倒了,又跑出去喊人帮忙。

12岁的小雨伤势相对较轻,面部、两只手臂、腿部多处烧伤,在医院得到救治,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14岁的哲哲就没有那么幸运,爆炸导致重度烧伤,全身烧伤面积达96%,在医院经过医生全力抢救,因感染过重模仿易拉罐制爆米花女孩离世。

小雨和哲哲是模仿网络视频导致的悲剧,他们是不是模仿了办公室小野的视频,需要更多有利的证据证明,她们模仿视频是自主行为,未成年少女缺少安全的防范意识,就会在没有防范措施下模仿,就很容易出现意外事故,小雨和哲哲是直接将酒精倒入易拉罐引起爆炸,最终导致一死一伤。

小雨和哲哲的爆炸事故,其家长肯定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没有管教和教育好孩子,才导致悲剧的发生,办公室小野的易拉罐爆爆米花视频被模仿,可能需要一定的赔偿,或者人道主义给予赔偿,这个就需要后续的跟进才会知道是什么情况。

现在最主要的就是防止类似事件再发生,防止有人有因为模仿视频受到伤害,那么就需要尽快规范网络视频的发布,对一些有危险性的视频就需要进行等级分类,未成年就不能接触此类视频,才能有效规避小雨和哲哲的悲剧再发生。

喜欢的朋友可以关注,谢谢。

首先说:该不该负法律责任,只有上到法院,法院出最终判决才能得到准确结果,现在直接说有或没有都不严谨。不过很大可能这个事件会以调解/和解结束。

再说我的观点:

这个事件中首先需要确定的有两点,也是现在有争议的:

1、“办公室小野”没有尽到提示危险防范的义务。

2、小女孩确实是模仿“办公室小野”的视频而发生事故。

如果以上两点能够确定为真,且“办公室小野”的这个视频属于难辨风险容易模仿,我认为小女孩身亡她应当负一定的法律责任,承担的是不作为侵权责任。但关键问题在于“办公室小野”做爆米花的装置和小女孩并不完全一样,因果关系证明难度较大。

不管怎么说,我认为监护人负有更主要且不可推卸的责任,网友对“办公室小野”群情激愤,更多的是对一个女孩花一样生命的惋惜,和她逃避责任(不论是否有责任)的态度。

网红直播发生意外身亡事件,直播平台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谢谢邀请!

直播平台是具有一定的赔偿责任的,当然这种赔偿责任更倾向于一种“人道主义赔偿”,说白了就是花钱了事。


要说有责任,肯定是有责任。因为平台需要对主播的直播行为有管理责任,有安全提醒和保障的义务。

比如,直播平台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下河撒网捕鱼是具有危险性的,应该提醒主播穿救生衣或者有其他安全保障措施。而平台放纵危险的发生而不进行提醒,视为对直播行为的放纵,对安全保障和管理的不作为,需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说白了,就是死者为大,只要死了人,怎么扯也会扯到一些责任在直播平台上。


再比如,滴滴顺风车司机杀人事件,和网红直播溺水事件差不多,司机自行杀人,和滴滴平台没半毛钱关系,最后滴滴平台被搞的那么惨,钱也是赔了的。


就拿公园溺水身亡,全国每年不知有多少起。不管公园再怎么写标语禁止游泳等等,只要死了人,那就说明你在管理上有漏洞有缺陷,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一般这种民事赔偿案子,都是以管理方没有尽到安全提醒和保障义务,而判其赔偿。


因此,打官司的话,肯定直播平台要赔偿的。只不过我是认为如果一个平台醒目的话,会私底下私了了事,而不至于上到法院的地步。

李佳琦等五位主播被点名,消费维权舆情主要在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如何实现对「网红主播」的有效监管?

对「网红主播」的有效监管,我认为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着手。

一、多部门联动监管,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协作机制,加强对直播平台、直播间运营者和直播营销人员的信息认证、信息报送、税收征管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二、按照直播内容进行分类监管,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的直播内容,及时封禁,并追究相关责任主体的法律责任。

三、建立网络直播监管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时监测、分析、处理网络直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示处理结果,形成震慑效应。

四、出台涉税信息报送合规指引,明确涉税信息报送的内容、时间、对象等要求,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的税收管理,打击偷税漏税行为。

五、加强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建立网络直播协会或分会,制定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引导从业者树立诚信理念,提高专业水平,保障消费者权益。

网红主播在互联网上的影响越来越大,其传播的观点和价值观对观众产生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因此,针对网红主播进行有效的监管非常重要。

以下是对网红主播进行有效监管的一些建议:

1. 制定相关规范和标准。建立一套监管标准或指导意见,明确网红主播在活动中需要遵守的法律和道德规范,落实责任。

2. 严格审核和审批。对所有网红主播及其相关活动和内容,进行严格审核和审批,确保活动合法、内容正确,避免虚假宣传和传播不良信息。

3. 主动保障观众权益。加强对网红主播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维护观众的合法权益和信息安全。

4. 建立举报机制。建立便捷的举报渠道和机制,对举报情况进行及时处理和公示,提高举报的效率和权威性。

5. 完善追责机制。对违规违法的网红主播,采取法律手段进行追责,并公示其违规信息,对于严重违规者应予以取缔等治理措施,起到震慑作用。

总之,对网红主播的监管需要充分发挥政府、平台和社会力量的作用,通过规范、审核、保障、举报和追责等多种手段,促进网红主播健康有序地发展,为广大观众和社会创造更多价值和福祉。

我能说我没买过一件吗?我也不看直播。有时候,不小心点进去了,我一听吧啦吧啦地讲一大堆,就好像去到实体店,有人一直跟在你后面吧啦吧啦跟你讲个没完没了,炒得我脑瓜仁都疼。我个人还是适合安安静静地挑选,可以看商品主页,一般想了解的都有,实在没有可问客服。

我唯一一次特意去直播间是抢口罩,我忍住脑瓜子疼,蹲了半个小时,重复介绍那几款口罩,轮流上架这几款口罩,但每次上架都只有十来份,根本就抢不到,意图为何?我果断退出去了。

这几年,直播带货迅猛发展,大家可能觉得“骨折价”吧,但多购物平台比价后,会发现直播间的某些东西贵太多了,这应该就是大家说的“割韭菜”吧。

直播间不应成为售假基地,打击假冒伪劣也需要多方合力,共同营造有序、规范的消费环境。

1.直播平台需要不断加强管理,严格管理带货主播和带货产品,如有发现售假行为应当立即封锁账号并联系监管部门,并对其予以经济上的重罚;

2.直播的东西不乏浑水摸鱼、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直播售卖假货的案件屡见不鲜。直播带货从中赚取收益无可厚非,但在卖货的同时也务必要重视产品质量,这样才能经得住市场的考验,才能对得起直播间里众多消费者的信任!《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就已经正式施行,其中明确将直播营销定性为“经营者”,不管是明星还是网红,一旦接受委托进行带货,就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广告代言人”,就要对商品的质量、来源的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可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消费者遇到假货不能因案值不高而忽略维权,积极主动投诉反映,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着网络直播行业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网红主播涌现出来,成为了消费市场的一股重要力量。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产品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等,引起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和维权需求。如何实现对网红主播的有效监管,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该加强对网红主播的管理和监管。对于网络直播平台,应该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审核机制,对网红主播的行为进行监管。平台应该对主播的认证和审核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主播的真实身份和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同时,平台应该加强对主播的监督和管理,对于出现的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整改。

其次,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管。对于网红主播所推荐的产品,应该建立起专门的监管机制,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进行严格把关。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和检查,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和追责。消费者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投诉和维权。

最后,应该加强对虚假宣传的打击。虚假宣传是网红主播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对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严重的损害。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对虚假宣传的打击,对于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罚和追责。消费者也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对于虚假宣传及时投诉和维权。

近期,李佳琦等五位主播因产品质量问题和虚假宣传被点名,引起了广泛关注。其中,李佳琦因推荐的口红存在质量问题,引发了消费者的强烈不满和维权需求。此事件引起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重视,对口红的质量进行了检查和追责。同时,消费者也加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对于产品质量问题及时投诉和维权,有效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综上所述,实现对网红主播的有效监管,需要政府、平台、消费者等多方面的合作和努力。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管理和监管机制,加强对产品质量和虚假宣传的打击,才能有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推动网络直播行业的健康发展。

要实现对“网红主播”的有效监管,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1. 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完善的行业标准和道德规范,指导主播的内容创作和商业合作,禁止欺诈宣传和不良推销行为。行业协会应起到监督和惩戒作用。

2. 明确法律责任。制定更加明确和具体的法律法规,如电商法和广告法等,对网红主播的商业推广行为进行规范。在出现违法行为时严厉执法,追究法律责任。

3. 严控虚假宣传。针对产品推广中的夸大宣传、数据造假和虚假评论等行为设立“黑名单”,并实施严厉处罚。此举可以起到警示作用。

4. 强化平台监管。视频和电商平台作为网红主播推广活动的主要载体,应建立严格的实名认证机制和内容监测体系。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应及时删除相关内容,甚至将账号列入“黑名单”。

5. 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实施消费者教育,引导广大消费者掌握判断网红推荐产品的方法与技巧,提高识别虚假信息和商业陷阱的能力。避免一哄而上效应出现。

6. 维护产品信誉。产品供应商和品牌商也应积极配合监管,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和信誉。一些初创品牌更应审慎选择网红主播进行推广合作,避免因质量差异而造成消费纠纷。

7. 制衡过度崇拜。在一定程度上,网红主播之所以有推广效力,源于消费者的过度崇拜。正确引导大众追星和消费观念,理性对待网红推荐,这也能对网红主播形成一定制衡,促其更加诚信合规经营。

综上,要全面有效监管网红主播,需要行业自律与外部监管并举,通过完善法规、严格执法、强化平台监督和提高消费者识别能力等,形成合力促进行业规范。同时产品供应商和消费者也应积极配合,通过提高质量与理性消费来实现监管的内外双向作用,共同维护电商环境的诚信与订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网红与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网红与法律问题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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