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友法律问题,租友法律问题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租友法律问题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租友法律问题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租友平台被色情交易团伙盯上,你会考虑租友回家过年吗?

首先,单纯的租友行为不构成任何犯罪,双方形成的是一种短期的雇佣关系。

租友法律问题,租友法律问题有哪些

如果涉及到以租友之名行卖淫之实的,则涉案平台及组织领导者很有可能涉嫌构成《刑法》第358条规定的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除此之外,提供色情服务者虽不构成犯罪,但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是行为人利用租友的名义以各种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达到《刑法》第266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标准时,则相关人员很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

最后,过年带女友回家一方面希望家人对自己的感情生活放心,另一方面是为了减轻自己被“逼婚”的压力。但是,当中的法律风险、道德风险不可谓不高,网友选择租友仍需慎之又慎。

对于租男友回家过年这件事,你怎么看?

独鸟归林、落雁无声,安之若素、趋之若鹜。

未必成双入对才是完整的人生,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一个人就享受那份闲逸、宁静,两个人就学着相互关爱,父母也别再为了自己的脸面为难子女,缘分有时在于修炼,重金难买、飞逝难求。修炼于自己的内心,终有一天会明心见性,当我们每个人都怀揣一颗善心,懂得尊重他人、关爱众生时,一定会有一朵鲜花为你芬芳绽放。所以不要在乎前路是否有人陪伴,即使是独鸟归林、落雁无声,我们依然可以安之若素,切勿趋之若鹜。

【事件】

孙女士是一名35岁的单身女律师,在律师界打拼多年为了事业疏忽了自己的个人问题,随着年龄增大,父母越来越担心孩子的婚姻问题,家里亲戚朋友每次看见孙女士单身回家也是一片的闲言碎语,父母也很难在乡亲面前抬起头,由此和孙女士产生了不可调和的矛盾。父母对孙女士说如果元旦不带对象回来,过年就不要回家过年。于是孙女士无奈之下从社交网站上租了一个“男朋友”黄先生,双方签署了“租友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约定:“租期为三天,租金为1500元/天,三天共计4500元,孙女士负责来回路费及所有花销,如在租期内收到家里人红包,该利益归孙女士所有。因家里条件有限,在家中需要同在一室过夜,女方睡床,男方睡地铺,男方恪守道德义务。如有违背,租金需退回并向孙女士承担双倍违约责任。”

元旦期间孙女士带黄先生回家,亲戚朋友大摆筵席,纷纷前来祝贺,在席间黄先生与亲戚朋友推杯换盏,喝的不亦乐乎,晚上按照约定在房间打地铺休息,半夜醒来黄先生酒后突生淫欲,觉得与孙女士一路回来相处的也比较融洽,遂对孙女士图谋不轨,孙女士惊慌失措但是由于怕租友事件败露选择了隐忍。第二天一切照常,家里一片喜气祥和,但对于孙女士却是一场噩梦,黄先生看清了孙女士家里底细也摸到孙女士的弱点,断定无论怎样孙女士也不敢将此事败露,于是到了晚上黄先生变本加厉直接上了孙女士的床,这次孙女士实在忍无可忍,不断反抗中声响越来越大,开始孙女士父亲以为两人在吵架,后来越来越觉得不对劲,冲进房间看到女儿蓬头垢面、衣不遮体,孙女士哭着向父亲讲述了实情,孙老先生一气之下用剪刀将黄先生捅成重伤,随后孙老先生已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分析】

一、黄先生构成强奸罪,孙老先生可能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虽然孙女士在第一次被侵犯的过程中没有强烈反抗,但是与黄先生发生关系明显不是孙女士的真实意愿,根据《刑法》相关法律规定,黄先生应当以强奸罪判处刑罚。孙老先生虽然有情可原,但是对黄先生实施了伤害行为,并且导致重伤的法律后果,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伤害行为造成重伤的,应当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

二、双方签署的“租友协议”可能无效。

虽然孙女士是律师,但是其和黄先生签署的协议一旦产生争议其效力可能不被法院认可,虽然协议内容并不违反强行性法律规定,但是律师认为此类协议违法公序良俗,男女朋友是一种特殊的身份关系,虽然在登记领证之前不会被婚姻家庭的权利义务所捆定,但是这种处对象或是恋爱关系在对外展示时,将会赋予更多的道德义务和伦理关系,律师认为这种特殊的身份关系是不能用于租赁的,这种租赁的直接目的和法律后果是为了欺骗他人,这应视为民法理论研究上的“毒树之果”,此类租赁协议不应被认为合法有效,但一种法律形态不能被大多数人认知并接受时,这种法与道德的冲突也将会以违反公序良俗的原则,被视为无效。一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时,拿上述案例为例,黄先生应该退回收取的租金,孙女士也应以自己的过错程度向黄先生承担一部分损失。

还有两周就要过年了,你妈逼你带男朋友回去了吗?

“第一批90后都秃顶了,你还没有男朋友?”

“快三十的老姑娘了还没对象啊?”

“怎么还不结婚,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孩子都有俩了!”

“再过两年,你就要嫁不出去啦!到时候生孩子都难!”

毫不惊喜,毫不意外,这些话从大前年听到现在,很可能还要继续听几年。

就问你,烦不烦,气不气。

没有男朋友,又不是我想的,我也很无奈好嘛?

但是好不容易放一个长假,又不想在唾沫星里度过,只能出此偏方!

租!男!友!

家长们的催婚观念很难被改变,于是孩子们就只能自己想辙!

于是这样一个看似很有钱途的产业就诞生了.....

大部分人选择“看情况”或者“面谈”,但是也有明码标价的,日租金在两百到五百元之间,个别要价高的甚至上千元。

而且,在这个啥都能共享的2018年,共享男友也横空出世!就问你怕不怕!

据打入租男友内部群的朋友小C透露,出租的这些男性除了要标明年龄、身高体重、学历职业等基本信息之外,还写明了一起见父母,一起看电影、购物,一起亲吻,甚至一起过夜等等服务内容。另外在一些租友QQ群里,也有不少男性以类似的方法发布信息“出租”自己。而且除了租金外,还需要支付来回车票和其他相关费用,诸如外出吃饭、游玩等费用。算下来,花费有的大几千呢。

你可能好奇,我们身边好像没有租男友回去的人,怎么知道是不是真的可行呢?就有这样一个27岁的中国姑娘,把她租男友(24岁的混血小鲜肉哦)回家见老妈的这段经历,被半岛电视台拍成视频,并上传到了facebook和youtube。

视频里这个化名Celia的中国27岁中国女生,在春节之前,从网上“租”了一个24岁的老外带回家见家长。

租来的男友长这样

结果,女孩妈妈觉得这么帅的男孩一定靠不住,让俩人分手。

外国网友一下子就炸了。

单身不是病!单身不可悲!我单身我自豪,汪汪汪。真希望这个世界能够不再认为单身=孤独,单身应该是一种权

为了这种事情而撒谎真是令人悲伤。虽然我能够明白这是中国文化的一部分。但从心底而言,我更希望她能够为了

能想到租男朋友回家的女孩,可能刚被一段情伤过,可能是一个母胎单身,也可能是为了逃避相亲,归根结底是为了不让父母担心,让他们觉得女儿在外面过得挺好:你看,我的工作稳定,还有了男朋友,距离结婚生子也不远啦,你们放心吧!善意的欺骗,也许是因为两代人之间怎么说还是有些代沟,有时仅靠语言是无法沟通的,不想让年事已高的父母担心。那种漂泊在外的孤独,只要自己知道就好啦,过年装装样子,双方开心就好。

可是哦,女儿有没有对象,爸爸妈妈们你们心里没有点数吗。没有应该结婚的年龄,只有该结婚的感情。离婚率这么高的今天,为了结婚而结婚,让孩子们受罪,并不是你们想要的吧。

希望催婚的长辈们都能懂这个道理,能为儿女们多想想。被逼到只能租男友回去的姑娘,多让人心疼。

租男友回家过年,虽然这听着已经不新鲜了,但这样的事情还是应该有很多风险的,就算当今时代虽然早已摒弃了男女授受不亲的旧观念,但男朋友可以象车子房子一样有出租,这终归是不靠谱的事。

应该说,一个传统正派的男人是不会为了挣几个钱,去作贱自己干这种有违社会公序良德的差使的。如果真有男人十分卖力愿意出租,我敢说他不光是为了钱,很可能心里装着花花肠子,趁机到女生这儿揩油吃豆腐,就算你订立约法三章的合约也不顶用(也许这样的合约根本就没有法律效应),因为你这本身就象是在搞保密的地下工作,你总不可能大张旗鼓满世界宣称:我租了个男朋友,很帅气的。

再往深了讲,过年回家你和男朋友分开住吗?如这样不等于间接告诉你父母男朋友是假的吗?那你的本想安慰老人家的自以为是的一番好意不是落空了吗?就算你瞒天过海能哄过老人家,那男的如果直意要与你些只有真正的男女朋友才可以的亲密举动,你又该如何应对呢?搞不好很可能不但“赔了夫人又破财”,更要尝试“哑巴吃黄莲,有苦难言”的味道吧。

所以,租个男友回家过年,听上去很美很浪漫,但隐藏在这种游戏深处的套路和风险你想过了吗?做人做事还是坦坦荡荡的好,再说了,把自己还没有男朋友的事情真相告诉你的父母和周围人等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如果这也丢人,那叫一辈子单身的那些人还怎么活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租友法律问题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租友法律问题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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