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法律援助条件和对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法律援助条件和对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来工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申请法律援助打官司主要是可以减免律师费用。但是,法律援助一般只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对象进行,不是所有公民都可以申请的,如拿最低工资的人,申请劳动仲裁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属于哪个部门的?
属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司法局。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人员为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公民提供法律、司法方面帮助的部门、机关。或者说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
法律援助机构是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及实施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机构,统称“法律援助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设有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法律援助工作。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报告,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尽快设立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协调、组织本地区的法律援助工作。未设立法律援助中心的地方,由司法局指派人员代行法律援助中心职责。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在本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协调下,实施法律援助。
其他团体、组织、学校开展的法律援助活动,由所在地法律援助中心指导和监督。
每个地方的法律援助中心都隶属于当地的司法局管。法律援助中心是政府法律援助机构的正式名称,由直辖市、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根据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的法律援助机构
司法局下面的法援
法援是各级政府为让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为侵权案件受害人,刑事被告,提供法律服务,在司法局下面设立法律援助中心,为需要援助的提供法律服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法律援助条件和对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法律援助条件和对象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