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南通法律援助中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南通法律援助中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南通市法律援助中心收费吗?
不收费。法律援助是国家对经济困难无力付出律师代理费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免费提供的一种法律服务。
它不收取任何费用,但涉及到法院的诉讼费或司法鉴定的鉴定费需要当事人预先垫付的,如果想这些费用也要免去,得到法院和司法鉴定中心另办手续。
南通劳动工伤律师怎么申请法律援助?
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在地、住所地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受援人在主张权益过程中,确需通过司法鉴定取得相关证据的,可以向同一法律援助机构另行申请司法鉴定法律援助。
如何看待男生踹伤猥亵男子被拘留?
男生被拘留,其实是因为猥亵男被踢伤住院后,竟然索赔20万元,男生家庭拒绝赔偿。结果派出所民警调解不成,才对18岁男生胡林(化名)下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
而胡林的父亲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很后悔没有砸锅卖铁给这个无赖猥亵男20万元。因为胡林才18岁,这次的刑拘很可能留下案底,影响孩子的前途。
回顾案件始末,男生胡林的动机应该是“见义勇为”
这个事件发生在湖南永州的一个商场里,时间为2020年6月1日下午。当时胡林和女同学李爱正在逛商场,结果52岁的雷某某故意上前,用手肘触碰李爱的胸部。接着,胡林就去找猥亵男雷某某理论,两人各执一词,闹到了保安室。
在保安室调监控后,发现雷某某的确是故意猥亵,而且在之前还猥亵另外一名女孩子。他眼看不好,就要逃跑,而胡林手上有伤,只能用脚踢他阻止逃跑。
当天,警方介入调查,雷某某承认猥亵行为,并赔偿300元给女生李爱。
没过几天,雷某某住院,民警打电话给男生胡林一家人,要求两人进行调解。最开始,胡林家垫付了1万元手术费给雷某某,后来雷某某要求20万元赔偿,胡林家拒绝。
一个月后,8月21日,当地警方对18岁男生胡林下达了刑事《拘留通知书》,并羁押在看守所。
从整个案件的要素来看,雷某某的猥亵性质已经被定性,毋庸置疑。而胡林用脚踹他阻止逃跑的动机,便应该是阻止“犯罪分子”逃跑,是见义勇为,而不是警方通报中的“故意伤害”。故意伤害,是私仇;而见义勇为,则是大义。
这个案件的判决,将又一次影响社会风气
现在回过头看,2006年的南京彭宇案,虽然案件性质不严重,但可谓影响深远。许多年轻人的三观,受到了一次严重的冲击。好心扶老人的道德行为,一时被妖魔化,大多数人表示不敢实施。
社会的伦理道德环境,是受到了很大影响的。直到现在,谈及帮助“老人”这件事,大多人数第一反应就是怕被讹。
而这次18岁男生胡林见义勇为一事也是如此。如果公检法机关在处理过程中有什么失误,将会造成不好的社会舆论和导向。我们的社会道德环境,可能又将遭到一次破坏。
因为我相信所有关注这件事的人,都会认定胡林的行为是“见义勇为”,而不是“故意伤害”。正如我上文所言,出发点绝不是私仇,而是我们小时候受到的良好教育。那是家长和老师时常叮嘱我们的中华人民传统美德。
并且,按《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抓捕、扭送现行犯也是任何公民的权利。
如果胡林最终被判刑,姑且不论法律上是否有问题,仅对国民的道德建设而言,又是一次重击。
试问,如果以后再发生这种事情,想到湖南胡林案的后果,还有谁会挺身而出,帮助他人,阻止犯罪?我们民族传统美德中的“见义勇为”,也得重新定义了。
希望湖南的公检法,能在秉公执法的基础上,注意方式方法,给全国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
另外,无论最后结果如何,我都想说:“胡林,你是好样的。你的这份经历,不应该成为你的污点,而是你的勋章。”
- 对这件事,警方初步认定是“故意伤害”,网民中有人说是“见义勇为”。
老孙认为,这个问题很值得深思:现实生活中,做好人好事为什么让人这个困惑?
我仔细看这了这件事的经过,对警方将这件事定性为“故意伤害”,于理于情似乎很难接受。
18岁的胡某为了保护女子与猥亵男发生了本能的、简单的肢体接触,又未大打出手,挥拳痛击,监控里显示得清清楚楚,这是一种保护好人,阻击坏人的惩恶扬善之举,应该受到褒奖,怎么就是“故意伤害”了呢?的确让人想不通。
这种阻止行为,即使做得“过伙”了一点,从道义上绝对是正确的,应该受到褒奖。然而,怎么就成了“故意伤害呢?”猥亵者多次去顶少女的胸部就不是故意?这一下使我心中的道德标准模糊,正义的天标准失衡,甚至颠覆了我对“惩恶扬善”的认知。
我记得前不久,我在西瓜视频中看到这一幕:几位警察在追捕逃犯A,当A正逃跑到面前时,有位小伙子赶忙冲上前伸腿一绊,把A摔倒了,警察为此轻松地抓到了A。警察当即称赞这个小伙子“见义勇为”的举动。我在想,如果小伙子这一脚若造成了A伤害,是不是也要赔几十万甚至被刑拘呢?
这件事中男生揣伤猥亵男要赔20万,还被拘留。看来这个猥亵男是个生性无赖,缺失道德底线的大坏蛋,应当追究他的法律责任,否则,正气难张,民心难服!
我认为:应该重新调查这个案件,尽快解除对男生的刑拘,将猥亵男绳之以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南通法律援助中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南通法律援助中心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