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东省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救助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救助管理办法》规定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是指因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无亲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
虽有流浪乞讨行为,但不具备前款规定情形的,不属于救助对象。
第三条
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时,应当如实提供本人的下列情况:
(一)姓名、年龄、性别、居民身份证或者能够证明身份的其他证件、本人户口所在地、住所地;
(二)是否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农村五保供养;
(三)流浪乞讨的原因、时间、经过;
(四)近亲属和其他关系密切亲戚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随身物品的情况。
第四条
救助站应当向求助的流浪乞讨人员告知救助对象的范围和实施救助的内容,询问与求助需求有关的情况,并对其个人情况予以登记。
第五条
救助站对属于救助对象的,应当及时安排救助;不属于救助对象的,不予救助并告知其理由。
对因年老、年幼、残疾等原因无法提供个人情况的,救助站应当先提供救助,再查明情况。
对拒不如实提供个人情况的,不予救助。
第六条
受助人员不得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救助站,随身携带的物品,除生活必需品外,由救助站保管,待该受助人员离站时归还。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制定救助站受助人员的作息、卫生、学习等制度。受助人员应当遵守救助站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
救助站为受助人员提供的食物和住处,应当能够满足受助人员的基本健康和安全需要。受助人员食宿定额定量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商财政部门具体规定。
第九条
受助人员在站内突发急病的,救助站应当及时送医疗机构治疗。救助站发现受助人员在站内患传染病或者为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救助站应当送当地具有传染病收治条件的医疗机构治疗,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采取必要的`消毒隔离措施。
第十条
救助站应当根据受助人员提供的有关情况,及时与受助人员的家属以及受助人员常住户口所在地或者住所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该地的公安、民政部门取得联系,核实情况。
救
2021年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省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全国第一部突发事件应急保障地方性法规,《条例》的颁布,是山东省应急管理工作新的里程碑,标志着山东省应急管理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对提高山东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对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上,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仲泉表示,“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的应急保障薄弱环节,《条例》注重从规划、人员、物资、资金、信息、科技、运输、通信、社会秩序等方面细化上位法有关规定,重点围绕强化应急保障进行立法,与国家有关规定相配套,与《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等现行地方性法规相衔接。”
《条例》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编制各类规划、应急避难场所设置、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布局、重大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应急保障任务和措施。分类规定了各类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的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明确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设置和指挥人员组成;加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指挥平台;规定了相关专业人才培养、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等制度。
《条例》明确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立省、市、县三级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和全省应急物资管理平台,以及物资储备、采购、受赠管理、协议储备、社会监督等基本制度;明确了各类专业物资的储备责任、方式和管理等具体制度。明确了政府、企业和相关科研机构在支持应急保障科技研发、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加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推进新技术新方法融合应用等方面的责任,完善相关措施;要求政府应当建立建全应急管理信息系统,优化综合协调、指挥调度等功能。
关于运输与通信保障,《条例》明确了全省应急交通运输综合协调机制建设、省应急运输调度信息平台建设、交通运输应急保障队伍建设等基本制度;对公路、铁路、机场、航空管理等单位的运输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规定了具体措施;规定了应急通讯设施和管理制度等内容。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和恢复重建期间开展救助、征用补偿、抚恤、安置等方面的责任和措施;要求政府建立健全网格化综合管理平台,建立联动处置机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