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省医疗救助暂行办法?
探索推进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各地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逐步扩大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范围,加大各级对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投入力度,提高救助水平,让更多的救助对象及时得到救治。
五、不断深化教育救助工作
(十一)明确教育救助对象。各地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给予教育救助。对在高中教育(含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阶段就学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以及不能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残疾儿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教育救助。
(十二)多种形式进行救助。各地要根据不同教育阶段需求,采取不同方式进行教育救助。学前教育阶段,对在读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儿童给予生活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村寄宿制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并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对21个集中连片贫困县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给予营养补助。普通高中阶段,设立国家助学金,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校生进行资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在校生给予助学金资助。高等教育阶段,建立健全国家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设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六、全面落实住房救助政策
(十三)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充分运用土地供应、投资补助、财政贴息或注入资本金、税费优惠等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进度。
(十四)健全住房保障准入和退出机制。各市、县要结合实际确定住房困难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城镇和农村住房保障制度,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保障对象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制度,完善准入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确保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平公正。城镇保障性住房不得出租、转借、闲置,已享受城镇住房保障的家庭,再购买商品住房的,必须办理住房保障退出手续。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执行保障性住房年度复核和日常监管制度,采取经济、行政、司法等综合手段,对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家庭严格落实退出工作机制。
(十五)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会同民政等有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保障性住房使用情况和承租人收入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使用的按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予以处理。要加强保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西省法律援助条例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