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法律援助,桥头法律援助电话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桥头法律援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桥头法律援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赤峰小伙在成都为救轻生女子溺亡,为其申请“见义勇为”,这种见义勇为值不值当提倡?

萨其拉英勇无畏,舍己救人的精神,永远是正能量!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宏扬!人都有软弱和想不开的时候,正所谓一失足,成千古恨。这个时候,正是需要他人抻出援手,帮一把的时候。萨其拉做到了!而且献岀了自已宝贵的生命。我认为值!我们的现实社会和现实生活中,缺少的是正能量和萨其拉这样的英雄啦!让我们学习萨其拉舍己救人的大无畏精神吧。中华民族的明天会更加美好!英雄走了,英雄的精神将永存!向英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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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小伙救人失去生命一事在网络上被网友大量转发。小伙像平常一样和同事去吃夜宵,遇到吵架情侣,女生激动跳河,小伙下河救人却丧失生命,女生被路人和警察救起。网友纷纷留言,“英雄,一路走好”“为我们的英雄点赞”,整个成都充斥着感动。当地为小伙追封“见义勇为”的称号,但是很多人却觉得并不值得,小伙才29岁,大好青春年华却因为一场闹剧断送,不值得提倡。其实,我倒是觉得小伙的这种做法比较勇敢,在面对有人存在生命危险时,勇于出手相救,无论结果如何都值得被提出,毕竟生命平等,每一条生命都值得被尊重,这种行为值得被提倡。当然在此之前,见义勇为本人还应该考虑自身的能力,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去救人,赤峰小伙是见义勇为的,只是水流无情。他的这种行为是中华传统的优秀文化,值得提倡,利于整个社会的团结。虽然结局令人遗憾,但是如果大家都有这种见义勇为的精神,那么成都乃至中国都是一个令人感动的地方。

对于生活中遇到的乞讨者,你会同情他们吗?

同情。但我要看怎么样的乞讨者,如果是老年人或者残疾人和小孩我同情。身强力壮的人我不但不同情,相反,我会告诫他:我们也是凭力气挣钱,你身体比我都好,为什么自己不去挣钱?谢邀

同其他?我给你算算 他一个人,一个碗,不用交税也不怕城管。我呢 虽然是个小老板,一个月5000元 可是我每天都在想怎么挣钱怎么才能养活我的员工,一个月44640分钟我也就挣五千元 你知道一分钟挣多少嘛?才1毛1分钱 他这两秒就张口给我要1块 你知道我得多久挣回来嘛?538秒 他还好意思跟我要钱 好意思吗?

随着时代的变迁,我对乞讨者的认知和态度也发生了变化,大致可分为三种态度。

一、乐于帮肋。我初次结触到乞讨者是在1975年,记忆特别深刻。那时偶尔有肩上搭着个布袋、手里端着个饭碗、操着外地口音的人上门乞讨。出现这种情况,父母都会打点米或给几分钱给他们,有时也会盛点饭、夹点菜给他们。他们接过东西都会鞠躬感谢。父母告诉我,这些人是河南的灾民,他们家乡发生了洪水灾害,无家可归,很可怜。往后的一段岁月里,每每遇到乞讨者,我都会略表心意。

二、一概拒绝。当乞讨专业化和职业化的事件曝光后。特别是他们将儿童致残行乞等等一系列令人发指的恶劣行为见诸于媒体或被我亲眼所见后,我的心被深深地刺痛了,此时,遇到乞讨者,我都会择路而行,避之不及。

三、精准帮扶(识别判断救助)。毋容置疑,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存在那些需要帮助的可怜人。但社会诚信的缺失,以及唯利是图行为存在,使得我不敢轻易出手。我不会去助长那些恶劣行径,更不愿让自己受伤。所以面对街头的乞讨者,多数情况我是回避的。有时对那些自己感觉真的可怜人,也会伸出援手。更多的时候,是对那些自己熟悉和了解的同事和朋友及他们的家人,因灾、因病、因学等客观原因致贫的,我会主动地去给予一些帮助。

昨天在超市,,遇到智障年轻人,,吃着从超市里拿的没洗的水果,,同情,,路上遇见没零钱坐车的年轻人,,随喜,,现在,,大街上,,乞讨者,,少见了,,有时有,,非常少见,,🌺🌺,,有时,,在小饭店,,见到年轻人把食客吃剩的饭菜收起来,,背着人吃,,像影片一江春水向东流里白杨演的角色,,同情,,同情,,爱莫能助,,感恩,,感恩,,有尊严的吃饭,,🌺🌺

同情。但不是每个乞讨者都同情。对那些没有生活能力的,病残者,十分同情,能帮者尽力而为。对那些肢体个健全,好吃懒作的人,讨别人的善心过生活的乞讨者,我是不会同情的。

广东小夫妻想生儿子,将第三女扔垃圾桶旁,教育缺失吗?

广东东莞一24岁的父亲张某和21岁的母亲李某,将刚一出生婴儿丢弃在垃圾桶旁。原因是己经生了两个女儿,他们念念不忘生个儿子,这次却又是生个女儿,因而做出了这等缺德事。

  • 时代发展到了今天,一对二十多岁的年轻夫妇竟然还被“重男轻女”的封建传统思想所束缚,而且冥顽不化,真是对畸形儿。

这与教育的缺失有关联,但更重要的是个人道德缺失,人性泯灭,良知丧失,突破了做人的底线。

  • 这里着重说一说与教育缺失相关的问题:教育缺失的表现在于:一是文化教育的缺失。这对年轻夫妇,新时代的青年,怎么现在还是一副封建社会的头脑呢?难道是一对文盲,连生男生女都一样这点简单的文化知识和起码的道理也不懂?即使是文盲也不该做出这等伤天害理之事,这个这真让人难以置信。二是家庭教育的缺乏,说明这对年轻人的父母头脑固化,死守传统,影响和传染了他们,根本没有对他们进行诸如“虎毒不食子”,“孟母三迁”等教育,没有对他们讲父母应该对孩子尽责任,要珍惜生命等做人的基本道理;三是道德与法制教育缺失。不说他们“三观”不懂,就连做人的良知也没有,自己身上掉下的肉,一个活生生的人丢弃于垃圾桶旁,怎么就这么狼心狗肺,干出这种残忍的事来呢?只能说明他们连起码的人伦道德教育也没有接受过。他们更不学法,不懂法,不知丢弃孩子是一种违法行为,因而做出这种既违背道德又违背法律的蠢事来。

这对年轻人的所作所为,已经触犯了法律,至少涉嫌“遗弃罪”,他们将会为如此无知败德之举,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件事使我联想许多:广东东莞还是个经济发达地区,这么发达的地区还存在这类年轻的文盲、科盲、道德盲和法盲,是极不相称的(当然这是极个别不该出现的现象)。对于遗弃女婴这类事,放在七、八十年代还好理解,那时代的人是“养儿防老,生男即止”,而现在到了21世纪20年代,时代在进步,竟然有人观念在退步,还有这种想不通事理的人,让人不可思议。像张某李某这种弃婴的人,即使物质财富再多,精神财富一片空白,也是白活一生,悲哀一世,理应自食恶果,受到惩处!

这件事告诫人们:做父母的什么都可以丢掉,唯独儿女的宝贵生命不能丢掉,抛弃婴儿就是丢掉了良心,就是丢掉了道德,就是失去了人性,就是突破了底线。

这件事又教训我们:做人吃可缺少,用可缺乏,但教育千万不能缺失。一个人的文化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道德与法纪教育是非常重要的。没有良好的教育,既致不了富,又做不好人,活在世上无异于行尸走肉,不仅无意义,还给社会添麻烦。因此,全社会要高度重视“大教育”!

触目惊心,看到这个问题,直接就告诉我就是重男轻女思想导致的犯罪典型,为了生一个儿子,居然连生三胎,虽然现在倡导生二胎,但那也是基于无男女性别歧视的。广东这对95后的小夫妻,年纪轻轻,居然教育缺失到将刚生下来的女婴扔到垃圾桶旁,实在让人觉得太可恶,不但是教育缺失,更是对生命和法律毫无敬畏之心,要予以严惩。

据东莞警方的通报,2020年7月29日上午9点多,有人报警称在某小区垃圾桶旁边发现到一刚出生的婴儿,经过警方的全方位调查发现了两名嫌疑人,分别是孩子的妈妈21岁的李某,孩子的爸爸24岁的张某。因为已经生过两个女儿,现在又是一个女儿,而张某心心念念地就像要个儿子,所以两人决定不要了,就遗弃在垃圾桶旁边,相信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并不少见,农村多一点,但在城市也存在,很多人为了生个儿子传宗接代就想方设法超生,生下来要么送人,要么遗弃,但像这对95小夫妻这样直接遗弃到垃圾桶旁边的真的很少见,实在是太过于残忍,毕竟是自己的亲生骨肉,这么大热天,垃圾桶旁边的环境如此恶劣,于心何忍?

说到底,还是这对夫妻缺乏对生命的敬畏之心,更是缺少为人父母的责任与担当,这样的父母就算生了个儿子,意义又何在呢?可以想象,这对夫妻曾经接受的都是什么教育,就算从小没有读书,那家庭教育呢?父母至少应该会告诉他们要敬畏什么,不要去做违法的事情,这是最基本的认知与底线。

男女平等,男女都一样的认知教育搞了很多年,但少数地区的传统封建思想还是很难改变,而这一切只能依赖于教育的完善与普及,让每一个人都能真正意识到男女平等,不过这一切还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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