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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公寓5张伟律师请坐图片是哪一集?

是第一集。爱情公寓5第一集中出现,张伟新开了律师事务所,但与美嘉和子乔的领证日撞到了一起,于是大家立刻送二人前去婚姻登记处领证,领证结束后张伟将大家带到办公的地方,墙上挂了一大幅请坐的画像,正当要揭牌时,张伟发现牌匾被撞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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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公公亲儿媳家聘请律师发表声明说是当地风俗,你怎么看?

一句话提示:盐城有闹洞房的风俗,但绝无表演亲嘴的风俗!


盐城有“洞房三日无大小”和“闹发”之说。盐城人强调闹洞房原因有三:一是不闹不安宁。鬼中好色者常会趁隙入账,闹可以将其赶跑;二是不闹不亲爱。过去小两口婚前接触少,双方生疏羞涩,闹可以化解尴尬;三是不闹不热闹。白天欢天喜地,夜晚冷冷清清,氛围反差大,所以要闹。



在盐城,闹洞房有“文闹”和“武闹”之分。所谓“文闹”,只动口,不动手,只针对新娘子。比如提问题,有的语言有挑逗性,有的是一语双关的隐晦之词,新娘子答也不是,不答也不是,逼其回答取乐。而“武闹”,不仅动口,而且动手。不仅针对新娘子,还针对新郎、公婆、叔公等人!



拿喜公公和新娘媳妇开心,盐城是有,如喊“宝贝”(一语双关)、拥抱等,但绝没有“表演”亲嘴一说。也许这家特别吧。不过视频里看到,公公手搭在媳妇肩膀上,新娘媳妇一脸不开心!

我对律师声明不以为然,不过很多人较真,我支持!公公“表演”“强吻”新娘这个“风俗”,不是盐城特有的,盐城人不背这个锅!

一个老流氓竟然在儿子的婚宴上搂抱儿媳妇强吻儿媳,已经是丢人现眼丢尽了自己和儿子,儿媳的脸面。还要聘请律师辟谣说,“这是江苏盐城人的风俗习惯”,给全体盐城人脸上抹黑。这个老畜生真是无耻之极,禽兽不如

公公亲儿媳妇在网上热传后,公公没有去深刻反思,反而聘请律师发声明说是当地风俗,这事确实让人无语,我们试着来分析一下公公的心理。

公公醉酒强吻儿媳,这是视频大火的原因,公公违反伦理道德,公序良俗,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公公首先想要解脱自己,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责任推给当地风俗,由于是风俗习惯,大家都如此,我也是没办法,也是受害者。这个理由可能站不住脚,是不是当地风俗,他一个人说了不算,当地人们也不会答应。

再者他可能酒喝的太多,脑子坏掉了,一夜之间成为网红,激发了他的雄心壮志,干脆撕下脸面,趁着热度再火一把,把自己变成今年第一网红,或许还有商家找他做个代言啥的,没准发财了。

总之吧,无论是推卸责任,还是有其他想法,找律师发声明都不可取,悄悄死一边待着去就行了,一堆臭狗屎,还非要搅一搅,你怕不臭吗?

确实,盐城的公公亲吻儿媳的事件在网络上发酵了,只要有钱,有势力的人都会动用律师,在网络上辟谣。能够在酒店举行婚礼的人家,最起码不会是太穷,所以,找个律师来辟谣,那是肯定的。

咱们先看看视频的其中一张截图:



咱们再看看律师的严正声明:

呵呵,律师申明中最大的亮点是:

按照盐城传统的地方习俗“闹新娘”,看似亲吻儿媳,实际上是“假”亲吻的表演动作。

伤害的有可能是我们每一个善良的公民,伤害的是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破坏盐城对外改革开放、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

看到这里,胆小的我确实认真的检查了一下上面这张视频截图,确保没有任何一点有“侵犯肖像权”的犯规动作,才稍微放了一点心,没问题才好呢!

确保没问题以后,我也跟着喊,是的呀,此事:伤害的是良好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破坏盐城对外改革开放、民风纯朴的良好形象。

老龚说势,不违心说假话。

首先我咨询过几个盐城的朋友,朋友说盐城那边确实结婚有闹喜公公这一说,但是没有这么离谱的,主要也是为了搞下婚礼气氛,象征性的闹闹大家开心开心,根本就没有像视频中这位公公一样摇摇晃晃单独拖儿媳妇到红地毯中央强吻的,我朋友说看了都觉得给盐城人民丢人!!


视频中很明显,喜公公已经喝多了,整个人走路🚶都成问题,直接拖着儿媳妇上台狂吻,就连主持人都控制不住当时的场面,一个人的酒品看出这个人的人品,此人就是淫乱成性,夸张点说可能娱乐场所去多了,加上酒精的促使忘了自己在什么场合了,可能觉得自己还身在百花从里中呢。。道德问题就道德问题吧,现在出来冠冕堂皇的狡辩,澄清不觉得越抹越黑吗?盐城这次真的出名了,这位喜公公为盐城人民真的"增光"了,很多不知道盐城这个地方的人们也都认识这里了,试问以后真如他们这么说这是风俗习惯而已,谁家还敢把闺女嫁到那里去!!

作为律师或者法官,你遇到最奇葩的当事人是怎样的?

以前有一个当事人,进入法庭就喊着大嗓门抢着握书记员的手,以下是他当时说的话:

你好书记,我一进来就看你像个大领导,我们的案子你一定要做主,我以前在村里也差点当上书记,那样的话村里无论大小事都是我说了算。。。现在我的案子,书记一定多费心、多照顾,打赢了官司,我忘不了你的好。其实他的律师一直在示意他赶紧就坐,不要多说些离谱的话,可这位当事人非要先和“说了算的”打一个招呼不行。

众人愕然。

作为律师,要本着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原则妥善处理好与当事人的关系,毕竟当事人对法律规定及要求并不很明白,同时又遇到一些对其自身来说比较重大的事,在一些做法和言语上如有极端,律师一定要体谅,要积极引导,进行普法教育。

我有个当事人,开庭前算了三次命,现在判决书下来了,和他算的不一致,我感觉他的信仰崩塌了,都是梦碎的声音。

他说他非常相信算命,我也不好说什么,但是我感觉这种当事人肯定非常固执,我还是很担心的,因为目前的证据并不是特别充分,能不能被采纳还不好说。果然,判决书下来了,感觉他接受不了,但诉讼就是这样,一切看证据,不能臆想,更不能算命。

佛也不能抗法。

很多年以前,做过一个劳动争议案件。我代理的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5万元。仲裁调解时,用人单位同意只支付5000元,实际上,这个金额,在仲裁前用人单位就是同意支付的。我这个当事人不同意,才找我代理仲裁的。本来,开庭前我已经给他介绍了庭审中会发生的情况,包括仲裁调解的预案。结果,他一听对方只同意给5000元时,就急了,反复跟我说,这官司还不如不打,打了半天才给5000元。我也反复跟他解释,这只是用人单位的想法,不是仲裁结果,你不同意就可以了。其实,根据现有证据,我判断,5万元的赔偿金大概率是能够获得支持的,万一不支持,还可以法院起诉。我无论怎么解释,他就认定他只能得到5000元,这就是最后的结果了。因为仲裁员等着我们的调解意见,我只好问他,你同意不同意这5000元?要不回家再想想?他居然同意了。然后说,不想了,再想也是5000元。我真是服了,要是同意5000元,干嘛还打官司啊。我只好让他别说话,我直接跟仲裁员说,少于一万元就不调解了。说实话,我这样说,也是冒着风险的,因为一旦用人单位不同意,我的当事人保不准又会迁怒与我。但我的确觉得我这个当事人脑子缺根弦(不好意思,不应该这么说),既可气也值得同情,能尽量多争取一些就多争取一些,最主要的是我也断定,用人单位心知肚明,给一万元他们占了大便宜,会同意的。即便不同意,我也可以改口再同意5000元,顶多就是丢个面子,也无所谓。果然不出我所料,用人单位当场就同意了,而且当场支付。我这个当事人不算是我碰上的最奇葩的当事人,只是当事人收那一万元的时候,用人单位那得意的窃笑,让我不能释怀。现在我都不明白,当事人为什么会认为只能得到5000元了呢?我反反复复地解释。。。。。难道我解释的还不够明白吗?他也不傻啊,不至于连这点理解力也没有吧。而且,他还手臂刺花,一副社会人的模样。唉。

不能说是奇葩当事人,只能说碰见比较无奈的当事人。

曾经办过一个故意伤害罪的案件,家属经常在星期天或是晚上给我打电话。而且他们虽然请了律师,但是还四处找人咨询,有人给他们这样说、那样说,他们就来给律师说“吕律师,人家说可以这样,到你这为啥不行?”我给他们解释并找出法规让他们看,他们说自己不识字。我说你们不识字,家里有识字的你们可以让识字的人给你们念。曾经还问我要卷宗,我拒绝了,他说我咨询过其他律师人家说可以给,让律师很无奈。案件开庭前,他们找了个人过来,说这个人是亲戚也是律师,不过是做民商事案件的,这个亲戚要参与旁听,结果这个所谓的律师亲戚旁听完开庭后出了几个根本就行不通主意,可以说是忙中添乱。

最后,本案判决我的当事人缓刑,他们对结果还是比较满意的。那些给他们出注意的人没有帮上忙,反而让他们跑了不少冤枉路,花了不少冤枉钱。这个案件我们辩护人多次和办案法官沟通、多次和对方律师沟通谈判最终取得对方谅解,才有了缓刑的结果。

这是我办理的案件中我遇到最让我无奈的当事人,还好案件的结果不错,律师也算是松了口气。不过今后再有这样的当事人,我会慎重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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