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物业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物业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怎样起诉物业?
1.明确业主跟物业服务企业之间存在的是合同关系,所以适用的法律包括合同法以及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的物业专业法律法规。
2.在明确了适用条件以后,可以从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合同当中去寻找履约的依据,一定要找出物业不符合履约的对应具体条款和约定内容。
3.收集和固定物业的违约依据,从法律采信角度来讲,书面和影音材料的佐证信度高于口头信度,所以尽可能将材料固化为文本和影音等证据。
4.在认定物业违约的情况下,尽可能找出物业的过失,即证明物业违约并非客观条件或不可抗力造成的,而是物业能够履约却没有履约。
5.材料准备完备后,接下去就是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开展,如书写起诉状,起诉,开庭,结案等。
为什么要起诉?
首先我完全同意楼主的观点,目前的物业大部分就是这样草台板子架构而成。
我的看法是:
谁起诉,谁举证。法律就是那么无情无义,哪怕很多法官也是一些被欺负的业主,他们不敢起诉碍于身份,判决时要考虑有没有社会示范性?因此我建议:
1、加快团结业主成立业委会,对不作为不整改的物业解聘更换。
2、大量收集音频视频证据,等着物业来起诉,他来举证他的工作内容和职责。把难题交给法官吧!
在上海80年代之前造的小区直到现在都没有物业费,停车费,什么费用都没有,谁家的水电坏了业主自己找人修就好了,门卫,扫地阿姨都是村里派人的,业主一点费用都没有,几十年来也挺好。
最近两天,头条开始炒作物业与业主对薄公堂的事情,估计又引来不少喷子的亢奋。
说到对薄公堂,首先先捋顺彼此的关系:
业主,顾名思义,是房子的业权人/主人。基于有权就有责,毫无疑问也是房子的责任人。那是说房子出了什么问题,业主是责无旁贷的。在公共地方出的问题,是所有业主共同负责,在个别业主套內出的问题,是个别业主的责任。这样说,大家该清楚了吧!
开发商,是房子的建设方,在售卖房子的时候,合同承诺业主保修期内(一般五年),要是房子质量出现问题,开发商负责维修。这里在概念上必须注意:房子的责任人依然是业主,开发商只是负责维护。打一个比方:房子在保修期内,掉下一块砖砸伤了途人,业主必须要负责。至于对开发商房子质量的怀疑,那是另外一个问题,不影响业主对被砸伤途人的赔偿责任。
物业,是业主聘请回来协助业主完成有关房子的责任:对公共地方的维护,双方存在合同关系,合同中写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里必须指出,物业的作用是协助业主完成业主的责任,作为房子业权人,业主对房子所应付的责任依然存在。当然,业主也可以不用物业,自己去完成对房子的责任。
说到这里,其实业主和物业应该是同一战壕里的,纵然合作不来,也不至于是敌我关系。问题往往就出在物业费上,尤其是那种争议不断的"包干制"。在"包干制"下,业主理解成物业什么都包,自己可以完全没有责任。想想也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就是买保险也不可能交一个保费什么都保吧?物业的开销必定是从物业费支出,当开销不足,服务必定受影响。(没有人会认为物业自掏腰包去工作吧?)所以当业主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时,首先想想自己交了多少钱?不交物业费欠的是物业公司员工的工资和其他业主的维护开支。当没有物业的时候,情况就更清楚,坑的是所有交费的业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物业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物业法律咨询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