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与公司劳动纠纷除了劳动部门还可以找什么单位?
与公司发生劳动争议纠纷,除了劳动部门外还可以找工会、劳动仲裁机构和法院。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实行先裁后审程序,劳动者既可以找劳动行政部门协调解决,也可以请求工会调解解决,或者先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再向法院提起诉讼。
遭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幸福。劳动者最应该受到尊敬,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应该受到保护。我国劳动法对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解决劳动争议作出了明确规定。
劳动者遭遇劳动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该坚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准备好充分的证据,采用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法定维权渠道
我国劳动法对解决劳动争议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解决渠道。 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维权方式。
一是调解。这是最基本的方法。劳动者可以到本单位的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人民调解,由调解员负责协调劳资双方的纠纷。如果企业没有设置这种调委会,可以到企业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或者县区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地方也没有成立这种,那么可以到乡镇街道或县区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去申请人民调解,普通的调委会每个乡镇或县区都设有。调解的方式成本最低,当事人不需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在起诉或者仲裁前,都会进行调解。调解成功以后,达成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让调解协议书同法院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也具有强制性,从而有效保护劳动利益。
二是仲裁。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劳动仲裁。人社部门设有专门的仲裁庭。工作人员在进行调查取证后,会依法作出仲裁书。仲裁书具有法律效力,对用人单位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起诉。如果对调解或者仲裁结果不满意,或者自己更倾向于到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其他维权渠道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纠纷也越来越多样化,越来越复杂。在维权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新的维权方法。
一是信访。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信访部门反映自己的诉求,或者通过拨打市长热线,网站留言等方式,向当地政府寻求帮助。由政府派员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我在乡镇工作时,经常遇到劳动者到信访部门反映问题,尤其是年底,农民工集体到政府上访,要求政府帮助讨要工资。政府也确实帮助很多民工解决了问题。
二是举报。人社部门对用人单位依法具有监管权。对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到人社部门举报投诉,由人社部门立案查处,并责令用人单位解决劳动者的问题。
三是曝光。对用人企业拖欠工资、不按规定签订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违法违规行为,可以向知名的大众媒体和电视台、报纸等进行举报,公开曝光,督促企业立即整改,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护合法权益,要依法依规、有理有据,努力争取自己利益最大化。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动争议法律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