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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律师怎么选择带教律师?
主要还是从专业能力,业务范围,脾气性格和律所平台这四个方向去选,专业能力肯定要比你要强不少的,业务范围,要符合你职业规划的脾气性格要与你相投缘的律所平台或者很有前途的创业型平台。
实习律师选择带教律师时,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 专业能力:选择带教律师时,应该优先考虑其专业能力和经验。带教律师应该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够指导实习律师进行案件分析、法律研究和诉讼操作等方面的工作。
- 人品品质:带教律师的人品品质也是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带教律师应该具备诚实守信、勤奋敬业、责任心强等良好品质,能够为实习律师树立良好的榜样。
- 沟通能力:带教律师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与实习律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答实习律师的疑问和问题,帮助实习律师提高工作能力。
- 人际关系:带教律师的人际关系也是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带教律师应该具备广泛的人脉和良好的人际关系,能够为实习律师提供更多的机会和资源。
- 工作环境:带教律师的工作环境也是选择的重要因素之一。带教律师所在的律所或者机构应该具备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能够为实习律师提供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总之,选择带教律师时,应该综合考虑以上因素,选择适合自己的带教律师,以便更好地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职业素养。
清朝时候,奸夫被捉奸在场会有什么后果?
我是萨沙,我来回答。
不是很严重。
最牛逼的是元代,蒙古人性格直爽,法律规定如果男人发现妻子和奸夫通奸,可以当场将奸夫淫妇杀死,不用承担责任。
不过,清朝可就不同了。
清朝的满族人也是很猛的,以前捉奸在床当然要杀人。
不过,进入中原以后就有所改变,不能随便乱杀了。
在清朝本来就有通奸罪。也就是说,男人抓住奸夫淫妇,没有必要自己处理,可以押到官府。官府自然会判处他们打板子(杖责九十)和坐牢(坐牢好几年)。
如果男人一时冲动,将奸夫干掉了。
对不起,他多是要倒霉,不过不见得会坐牢。
所以,清代很少出现斩杀奸夫淫妇的情况。
根据调查,统计清代的200多起此类通奸导致刑事犯罪的案件,淫妇被杀只有6人,丈夫被杀56起,奸夫被杀只有40多起。
可见,丈夫被被杀,被奸夫被杀还要多。
在清代,只有很少的情况下,男人杀死奸夫可以脱罪。
《大清律例·刑律·人命之一》规定:凡本夫及有服亲属杀奸之案,如奸所获奸,忿激即时殴毙者,以登时论;若非奸所而捕殴致毙,及虽在奸所而非即时殴毙,或捆殴致毙者俱以非登时论。
也就是说,男人刚好在家中撞倒奸夫淫妇偷情,一时冲动殴打将她们杀死,可以免罪。
但如果不是当场遇到,而是故意去捉奸,导致奸夫淫妇被打死或者杀死,或者是意外遇到老婆偷人,或者是反复折磨殴打致死,或者是将她们捆绑致死。
这些都是有罪的。
显然,这就等于说,只要不是当场堵在床上,你随便杀死奸夫淫妇都是犯罪。
或者堵在床上,你不是一刀将他们杀死,而是虐待折磨致死,也属于犯罪。
另外,如果不是男人亲自动手,而是一同来捉奸的直系亲属杀人,也要严惩。
如果直系亲属是预谋设套,然后将奸夫淫妇杀死,就按照杀人罪判处死刑。
本夫本妇之伯叔兄弟及有服亲属允许捉奸,如有登时杀死奸夫及奸妇者,并依夜无故入人家,已就拘执而擅杀律,杖一百,徒三年,伤者勿论。
非登时而杀,依擅杀罪人律,拟绞监候,若捕获奸夫,或因他故致毙者,仍以谋故论,如犯奸有据,奸夫逞凶拒捕,虽非登时,俱依罪人拒捕科断。
除丈夫外,丈夫和奸妇五服内的亲属均可参与捉奸。
如果当场杀死奸夫,刑罚跟丈夫“非登时”杀死奸夫一样,打一百下屁股外加三年牢饭。
如果是“非登时”杀死奸夫,那就是擅杀罪人,判处绞监候。
看看亲属捉奸杀人,基本都要倒大霉的。
为什么会这么规定?主要清代家族实力很强,一旦捉住奸夫淫妇,地方的宗族往往会用私刑处决。
满清制定这种法律,主要是避免地方宗族胡乱杀人。
说一个乾隆年间发生的未婚夫现场捉奸未婚妻的案件,此案件当时引起了乾隆极大的关注,具有极大的争议性。
乾隆三十四年的一天,广西商人梁亚受来到了其生意合作对象黄胜登的家里。其实两人一直因为生意,而频繁联系,梁亚受也多次来到黄胜登家里面做客,谈买卖。只是这一次,梁亚受见到了黄胜登如花似玉的女儿黄凝嫜。梁亚受是一个极为好色之徒,此人知道黄凝嫜已有婚约,其对象是同村卢将,还是调戏了她。黄凝嫜起初对梁亚受的行为非常反感,并不理会,因此梁亚受第一次的调戏失败了。
后来贼心不死的梁亚受便乘着黄胜登夫妇都不在家的时候,独自一人来到黄家,找到了黄凝嫜,要求与其发生关系,并且会给予她一个银手镯子作为回报,下次见面的时候就会给她。黄凝嫜是一个财迷,听到这话竟然同意了他的要求,二人便发生了关系。
没过几天,这梁亚受找了个理由又一次来到了黄家,这一次是专门来黄家借宿的,一是为了兑现当初的承诺,将手镯给黄凝嫜,二是再一次想与其发生关系。黄凝嫜便偷偷给梁亚受留门,当黄胜登夫妇睡着的时候,将其放入自己的房间。这两人以为神不知鬼不觉,没想到这一切被黄凝嫜的未婚夫卢将给发现了。
当初梁亚受纠缠黄凝嫜的时候,卢将就感到疑惑,这次回家经过黄家的时候,发现梁亚受这小子又在黄家,内心感觉非常疑惑,于是便偷偷观察。等到深夜的时候,发现梁亚受竟然进了黄凝嫜的房间,卢将认定这两人定然是在偷情了。他觉得现在自己冲进去捉奸的话,把握不大,可能会将梁亚受给逃脱了,于是便去找自己的舅舅陆文生来帮忙。
卢将又叫了几个邻居,几人都带着木棍来到黄胜登家里,先是质问黄胜登,然后冲进黄凝嫜屋内,举起木棍就往梁亚受身上砸去,砸到了他的左额角,梁亚受求生欲望强烈,接着往外冲,卢将打到其脖子,梁亚受从晒台滚下。几人将其拿住,后又和黄凝嫜栓在一起。
第二天的时候,没想到这梁亚受因为被打了几下,就死了。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为,卢将被三年徒刑,并且杖责一百下。而梁亚受的代价则是献出了自己的生命。
在《大清律例》中对于奸夫的处罚,还是挺详细的。男女偷情者,一般来说都是杖刑,有丈夫的处罚的会更严重。与年龄低于十二岁的女子发生关系,不论女子是否愿意,都是被处以绞刑这种刑法,未遂的也要被杖责一百,流放千里。
如果再捉奸的过程中,奸夫顽强抵抗,并且导致捉奸人受伤,那就是罪加一等,极有可能也被判处绞刑。同时,丈夫在捉奸的时候,如果杀死了奸夫,那是没有罪的。注意上面的梁亚受案件,卢将为未婚夫,而不是真正的丈夫,所以他杀死了梁亚受还是受到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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