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伤事故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伤事故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发生工伤怎么办?
对此问题从我的个人认识观点以及对所学习阅读的法律文本参照,谈谈个人的意见与建议;
说实在作为一名普通劳动者,突然发生工伤,自己及家人往往都会悲痛与惊慌,真的是足于无策,尤其是这工伤争议,更让人痛恼,不知道怎么样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这里必须注意的是;
一,明确遭遇工伤职工单位的名称(什么单位、法人代表是谁等)对于这种问题,看似简单,但在现实生活中的确存在相当多,且不知道自己单位确切名称的芬动者,尤其在建筑行业中的工程是层层分包,包工后,包工头又雇请农民工,这种情况一旦发生工伤,就很复杂、困难。
二,寻找与保存好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包括通知、信函、工卡、上岗证,工资单、工衣等)
三,了解与撑握单位是否参加了工伤保险以及是否申请了工伤认定。
总之职工与用人单位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即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处理。
个人意见与建议仅供参考。
雁门风正;感谢您的留言、评论与关注
在这提醒当事人遇到工伤时,一定要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明确遭遇工伤单位名称和住址。其次寻求证据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最后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有律师方面资源的让律师出面谈判工伤赔偿事宜,签订赔偿协议,希望能帮到大家,谢谢
视频加载中...请问一下:煤矿职工,工伤认定九级。1.住院期间家人陪护,误工费等多长时间给予报销;2.工伤期间单位发放工资应按什么比例领取;3.工伤期间是否每月都要去医院开证明,持证明向单位请假;4.工伤认定后,若再到医院住院治疗,可否申请单位先掂付住院期间费用;5.工伤职工可否申请单位给予救助,救助标准?
谢邀。
工伤争议,包括多个方面的问题,从争议内容一般包括工伤认定问题、伤残等级鉴定问题、工伤相关待遇等方面的争议问题。也包括多个法律主体之间的争议,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者与社保经办机构、用人单位与社保经办机构等方面的争议问题。
正常情况下,出现工伤争议,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各地方《工伤保险实施办法》规定了相关处理规则: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职工或者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提供举证材料,用人单位应自收到举证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供相关证据。用人单位逾期不提供举证材料的,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区县(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确认)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确认)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确认),并提交区县(自治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及相关材料。
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再次鉴定(确认)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工伤争议处理司法程序
一是企业单位不同意工伤职工的要求时,职工或其亲属应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论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应向法院上诉。
二是企业或职工对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工伤或者确认支付待遇的决定不服的,应向上一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结论不服的,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希望该回答能帮助到你,感兴趣的,可给个关注,跟帖讨论。
牢记3个时间、注意3种待遇,记住这些能有效避免掉进程序复杂的坑里。
一、牢记3个时间,避免错过申请期限。
1、30日内单位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发生工伤第一时间报告单位,要求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单位不配合的,1年内员工方要提出认定申请
单位不按规定时间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员工一定要一年内自行提出,免得超了时间,再申请就来不及了。
3、劳动仲裁期限是1年
因为工伤引发劳动纠纷,劳动者应在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
二、聊聊待遇的事
1、医疗待遇少不了4费
工伤期间发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伙食补助费、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这些费用均应支付给工伤患者。
2、停薪留职可达12个月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但停工留薪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离职2金不能忘
不管是单位提出解除合同,还是员工提出解除合同,工伤员工由权利要求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总结语:回答着重说了几个在工伤申请认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比较重要的点,记住这些,才不会错过时间,也才能够拿到应得的待遇。
怎样找工厂谈工伤伤残赔偿?
我也是工作受伤了,还没有解决完,说说我的想法吧,先看看自己伤的严重程度,可以问问身边懂的人,或者咨询一下律师,看看赔偿多少钱合适,自己或者亲属先和工厂或者公司谈谈,看看你说的赔偿金额双方都能接受吗,估计得谈几次,很少有一次能谈成功的,能谈妥最好了,双方签完协议,拿到赔偿款安心养病,养好身体最重要。
谈不妥的话,建议找劳动部门或者律师,动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利益。要是劳动部门鉴定是工伤了,在鉴定一下伤残等级或者工伤等级,有了工伤等级证书,在谈赔偿就有法律依据了,谈赔偿多少钱,按伤残等级法律规定的谈就行,再谈不妥,就只能动用法律手段起诉,只要是工伤,就一定能拿到赔偿,也不要顾及太多,怕丢工作什么的。
我就是打工受伤的,抢救后脱离生命危险,全身多处骨折,脑袋里有淤血,我做的是伤残鉴定,十级伤残,听说和工伤等级还不一样,有懂得说我的工伤等级应该是五级或者六级,公司说赔偿7万,一直拖,已经5个月了没有给的意思了,公司也不让我们去谈,躲着,我查了这方面的很多资料,找律师了 这几天准备起诉,用法律手段解决。
发生过工伤的员工,在工伤事故终结后,找工厂谈工伤伤残赔偿,我认为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怎么说呢?先看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的结果。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工工资 。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 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退休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若工伤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时,不需要跟工厂解除劳动关系,按月领取伤残津贴、退休后按月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即可。
若是工伤伤残等级为五至六级时,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职工本人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若是工伤伤残等级为七到十级的,职工可以和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这个也需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因为解除劳动关系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将影响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发放基数。
参考法律条文:《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计发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规定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公司如果效益好,发生工伤后没有被歧视,个人发展仍然有前景,那么可以继续留在公司工作,待想离职的时候再向公司依法提出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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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伤事故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伤事故法律咨询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