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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郭某鹏案例,受影响的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吗?如何起诉?
本律师认为,受影响的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这里所指受影响的人包括被感染者、被隔离者和其他利益遭受直接损失者;相关损失包括就医治疗支出、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事情经过
3月1日,郭某鹏从北京首都机场乘坐飞机飞往阿联酋,后又乘坐飞机到达意大利米兰,后又返回阿联酋,3月7日上午8点50分乘坐飞机抵达首都机场。通报显示,抵达后经测,郭某鹏体温正常。随后他又乘坐大巴车和火车,于当晚返回郑州家中。回家后的郭某体温经测仍然正常。3月8日和9日,郭某鹏乘坐地铁上下班。到了3月10日,经大数据对比,郭某鹏被发现有境外旅居史,公安民警和和社区工作人员赶到他的居住地,由120救护车将他转运至隔离点。当天下3时30分,郭某鹏因发热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后又由120救护车转运至郑州市第六人民医院。3月11日,郭某鹏确诊患有新冠肺炎。目前,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其立案侦查,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法律分析
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针对公民的个人行为,其需要面对的法律责任,除了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外,还有民事责任。
民事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行为。
一般情况下,构成侵权行为所必须同时具备加害行为、存在损害事实、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四个方面。
具体到本案,郭某鹏违反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十一号通告,故意隐瞒出境史,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和如实申报措施,期间多次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对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传播危险,致使多名密切接触者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严重侵犯他人合法人身、财产权益,符合民事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应当依据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传染病防治法承担民事责任。
维权方法
民事利益受到直接损害者可以向当地基层法院起诉,以维护直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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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律师给同一案件的两个原告代理的案例判决书?
这是不允许的。 律师在一个案件中,只能为一名诉讼当事人提供辩护。群体集团诉讼的,可以是集团诉讼的代理人,但不能是多人分别的代理人。 给两个原告当代理,在不同的案件中可以,在同一案件中违规,法院应当予以制止。对方当事人也可以向有关管理部门提出纠正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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