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劳务纠纷法律咨询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劳务纠纷法律咨询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劳务纠纷是劳动局管还是社保局管?
发生劳务纠纷既不属于劳动局管辖范围也不属于人社局管辖,劳动局是负责处理劳动纠纷的问题,而人社局是负责处理社保缴纳的问题。由于劳务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他属于民事纠纷,当发生劳务纠纷时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进行解决。
你好,劳动纠纷应该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下设的劳动仲裁机构管理。
遇到劳动纠纷以及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情况,可以向当地区县的劳动仲裁机构,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
因劳动纠纷,被人敲诈勒索!怎么办?
劳动纠纷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被人敲诈勒索,应当及时拨打110或者到公安机关报案,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遭遇劳动纠纷,劳动者应该了解哪些维权渠道?
假设一个前题,遭遇劳动纠纷,要么是双方对于要达成一致的问题(比如工资、待遇、工伤、离职等);要么是用人单位“强势压人”,或者劳动者有点蛮不讲理!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存在纠纷。
既然出现纠纷,就说明双方是无法达成一致的,这个时候需要第三方来出面协调!我们所设立的第三方,是不会洞察一切,可以在没人告知的情况下,主动去发现存在的纠纷,主动去帮你解决纠纷;这就需要继续解决问题的一方,主动去告知第三方,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那么,这个所谓的第三方是谁?如何才能让第三方为你出面协调解决?且听我一一到来!
一、找用工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一般属于社会和劳动人事保障局所属的一个下属部门;劳动监察大队同时兼顾老动仲裁的职能。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或投诉,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核实;如果你举报证据不足,可能会查了白查!如果你有一丁点证据证明你和用工单位的劳动关系,那么,你的劳动投诉诉求会被劳动检查大队受理,并进行劳动仲裁程序。
二、如果劳动仲裁的结果你觉的不公平,你可以在拿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院来进一步申诉!这个时候,你需要律师,也可以到当地司法部门,申请法律援助。否则,你胜诉的可能性很小!
三、如果前两个程序仍没有让你满意,你可以通过上访,先找区县一级;然后市、省,甚至中央!不过,一般的劳动纠纷,不至于让你费这么大的劲去瞎折腾。除非你就是一个较真的人,像《秋菊打官司》电影里的主人公那样,你尽可以按自己的想法去做,不过值不值,你自己看着办!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劳务纠纷法律咨询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劳务纠纷法律咨询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